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摘要: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和谐社会起着关键的作用,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本文分析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阐述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及改革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
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快速增长,由于行业的全面发展,在逐步摸索中形成了相对健全的养老保险体制,极大地充实了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但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率问题的愈演愈烈,以及早期《统账结合》体制职责不清,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兑付危机已成为妨碍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大隐患,并造成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的严重失调。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在实施“双轨制”,这在养老体系内是不公平的。因此,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对全面规划社会保险体制建设,健全我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制,形成较为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机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其执行状况并不乐观,仍面临不少问题。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
1.缺乏统一的政策法规
由于国家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试运行,在全国范围,通常只需要先行试点才能大面积推行,而各个承办部门则是执行政府同级出台的有关政策。其后果在于,我国各地意见不统一,造成我国各地政策的错位、不协同,严重危害了社会公正。就目前情况而言,单位在改革力度和力度方面还是大大滞后于民营企业。所以,假如不进行加快有效的推进措施,会严重干扰整个经济社会的推进步伐。
2.筹资支付机制不完善
首先,从筹资角度考虑,由于目前人们所缴纳的各种保费均属社会统筹基金。所以,尽管个人缴费体系已经开始实行,但从根本上来说,人们还是不能够设立个人账户。因为,当政府工作人员退休或开始领取本人的养老金时,这部分金额都是由社会统筹基金统一承担的。这样的弊端主要是养老保险金总额和提前缴纳比例无关,不能体现公平效率优先的原则。此外,养老金的支付项目也不统一。在一些地方,只需要支付个人基本养老金,而在一些地方,除上述费用外,还需要支付养老金、丧葬费和其他额外费用。
3.部门职能重叠,管理体制不一致
目前,当下管理实施层部门众多,他们各自的职责重叠,很容易产生矛盾。另外,养老给付还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包括全额支付、全额支付、差额支付和差额支付。前者通常是社会化的,而后者则通常是由经办委托,这样就常常造成离退休人员无法及时领到养老金,甚至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水平。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养老保险双轨制造成社会不公
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单位在全国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上明显落后于单位。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退休后,个人不再需要交纳养老保险费。离退休工资按照退休时每月的基本工资标准缴纳,而公司人员在任职时也必须支付相应比例的个人养老保险。当他们退休时,他们的养老金将根据年度支付基础和支付年份进行验证。此外,单位离退休的员工的养老金远远超过单位的员工,随着离退休年龄的提高,养老金差距将愈来愈大。
2.双轨制养老保险模式增加财务负担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退休员工的比例日益提高,在企业离退休的人员也将逐渐增多。离
退休的工作人员的抚恤金由财政负担。在这个前提下,财政负担必然会越来越重。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后,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单位退休基金也可使用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缴纳,这将有助于政府缓解地方财政负担。所以,很有必要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加以改革。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本高
在政府机构养老保险制改革以前,的单位工作人员也必须交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当地的财政部门并不能积累社会保险经费。改制后,离退休的企业员工的养老金将由当地财政支付,离退休员工的这部分养老则由当地财政分摊。这样,地方要面对很大的财政负担和改制成本。
2.事业与企业养老保险续接困难
当员工在机构或者公司内部活动时,很难得到养老保险的转移和继承及离退休时待遇的领取。大多数公司人员没有职业年金,员工的职业年金不能由机构部门迁移给员工,并会被封存在员工的银行账户内。进入企业的员工,其金额相应的职业年金缴纳年龄一般较小。
3.人事制度僵化,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
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所遗留的,具有强烈的计划经济特。单位结构臃肿,管理层次分明,铁饭碗,终身制,还面临着人才流动不顺畅,任人唯亲的腐败用人机制,以及扭曲的资历评价机制等问题。由于单位的构成复杂,人事管理制度非常松散,既不能严格约束管理干部的行为,也不能科学规范人才的流动。考核标准不明确,考核、晋升、收入没有细则,过于笼统,导致考核流于形式。目前,政府的在我国有公务员法,但企业单位缺乏完善的人事管理法律法规,这严重影响了政府机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延缓了改革步伐。
4.社保基金增值困难,职业年金基金管理风险高
在资本市场建设方面,我国资本市场尚不成熟,制约了社会保障基金的发展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市场层次单一,股票和债券市场结构不平衡,缺乏市场机制,运行效率低。上市公司的行为不规范,治理水平低。证券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高。投资者结构混乱,规模小,发展极不平衡。监管体系缺失,投资风险高。鉴于当前混乱的市场环境,我国选择了保守投资。通常,养老金存放在银行或购买国债。然而,通货膨胀率多年来一直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这不仅保持了其价值,而
且十年来的平均年回报率为负。此外,由于国债种类不多,也没有成熟的二级市场作为支撑,投资国债并不是最佳选择。为了保证人员的待遇在新旧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不会减少,除了基本养老金外,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还增加了职业年金。同时,将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到全省,实行市场化投资运作,按实际收入计息。同时,政府将所有实账累计形成的商业年金投资资金归集在全省,进行市场化资本运营,按实际收入计息。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制度并不健全,与企业年金的正常运作有关的具体措施也没有制定,在执行过程中也缺少有效的监督。因此,社会对政府的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缺少有益的监督,其监管也面临着很大问题。
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公务员行业现状分析
1.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国家应在全社会范围内推行并完善职业年金管理制度,结合当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对养老保险的缴纳、基金运营、养老金发放等资金运转流程进行规范,提高对社会养老基金的管理水平。同时,面对养老保险并轨问题,社会保障部门应与事业单位共同探索,对并轨后“中人”“新人”职工的养老保险缴纳方案进行明确,并
对养老金发放系统进行完善。另外,国家还应加大对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规范,健全监督机制,由社会保障部门与保险行业联手完善我国的养老体系。最后,在事业单位内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加强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展和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明确本次并轨改革对社会公平和市场发展的重要价值,同时对所有职工改革前后的养老保险缴费方式、退休金领取方案与金额变化等进行分析,帮助职工建立对养老保险并轨的正确认知。
2.完善改革实施细则,增强改革可操作性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逐步形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15年出台了《决定》,向全国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踏出了第一步,但要完成最终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山西省目前的改革情况看来,关于计算“中人”正式工资的基本视同支付指数改革2019年底出台,企业和行政之间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改革转化工作2019年底才进行。例如,没有关于如何管理和运营事业养老金的具体计划。为保证改革预期目标的完成,需要适时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提高改革的操作性。
3.加强系统思维,注重各项改革的协调
(1)坚持顶层设计的指导。将人事编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工资制度变革,作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变革的最前端部分,所产生的问题也成为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难题。唯有从全国层面上推出系统的保障措施,才能真正从根本上缓解当前地方行政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一系列困难。
(2)抓住新制度的关键本质。近年来,新的人事制度变化,包括了公务员岗位与职务之间的平行关系、公安的民警职务划分、法官的检察官职位的定额制,实际是又新增了若干中间岗位系列。但唯有通过在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方面,确定了与这些新增的中间岗位系列相对应的2014年9月标准的视同支付指数,新制度才扩展至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部分。
(3)注意改革同步统筹的推进。我国政府在推进国家有关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方案中,要重视养老保险等各项改革的推进。如,如果国家公务员采取双岗位并行制,可考虑采用对相邻二职位的薪酬标准和视同支付指数求平均值,来确定新职务序列的薪酬标准和视同支付指数,以便实施有关人事与工资的制度改革,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4.支持设立年金,配合单位人员备案制度改革
单位职工备案制的创新为养老保险造成的困难,表面上看是参加的养老保险,而实际上是无法达到退休金和生活待遇的综合平衡。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企业、和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相同。对于刚开始工作的人员来说,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有补充养老保险。因此,人员实施单位备案制度的关键不是参加什么样的养老保险,而是根据职业年金的规模尽快为员工设立年金。如果机构的人员备案制度相当于人事中的制度,其年金应该与职工年金相结合。而如果没有与机构中的人员等同制度,也就应该保持有与机构中的人员同等比例的年金保障。
5.明确编制改革中与养老相关的问题
首先,事业单位应进一步加快编制改革,推进内部编制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国家应加快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单位转制,撤销或合并发展困难单位,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对于明确单位性质的事业单位,总结并推广先进地区的改革经验,对编制问题进行明确,逐步取消编制,实行全员合同制,打破由于编制不同而带来的福利等束缚。其次,加强职业年金管理,解决编制带来的职工收入、养老金发放等问题。国家应督促事业单位规范职工管理制度,要求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不再区分编制,将非编制人员一并列入缴费范围,支出经
费可由单位部门自行筹措或地方政府负担,但要对单位责任进行明确。另外,对于中断缴费的事业单位,应加快欠费核算和补缴督促工作。在事业单位转制过程中,部分缺乏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的单位被撤销或合并,其中部分职工涉及岗位转换。在进行并轨改革时,这部分职工的养老保险需要重新核定并补缴欠费。针对这一问题,事业单位可结合职工后续安置情况采取相应的补缴方案,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需由原单位承担的补缴费用可在变卖资产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