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申报指南
2018年度)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珠海工匠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3),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申报条件
(一)珠海工匠: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岗位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单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1年以上和参加社会保险;
    2.具有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用人单位认可的同等技能水平;
3.年工资总收入10万元以上;
4.5年内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
1)获国际级、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名次;
2)获珠海市技术能手、企业首席技师;
  (3)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发掘整理和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项生产工作领域创新业绩突出,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5)具有出的传承技艺,在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珠海特级工匠:在满足珠海工匠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用人单位认可的同等技能水平;
2.具有绝技绝活,体现引领作用,技术技能达到同行业、同领域领先水平;
3.在本单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以上和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工资总收入20万元以上。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评审对象。
三、申报要求
(一)珠海工匠企业自评
1.企业申请。列入《珠海市2018年“十百千企业”培育企业清单》中“百亿级龙头企业”(附件1),可填写《珠海工匠企业自评申请表》(附件2),于2019228日前报送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19320日前确定自评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下达自评名额(总额不超过珠海人力资源网 登录60名)。
2.报备方案。自评企业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的珠海工匠基本条件,综合考虑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技能人才储备需求制定自评工作方案(含专家评委名单,外聘专家评委要占一定比例),并于2019420日前报送经办机构
3.组织自评。自评企业按照自评工作方案组织评审(直接申请珠海特级工匠评审的在职职工,必须经企业同意,不参加企业自评珠海工匠)。拟定珠海工匠人选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天后,应于2019430日前,将《珠海工匠人选名单》(附件3)连同拟定人选的相关资料报送经办机构。
(二)申报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评审
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岗位的在职职工,符合《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可填写《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申报表》(附件4),连同《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辅证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2019410日前,用人单位应按《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完成审核、公示,并加具推荐意见提交经办机构
4、信息核对
用工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信息,由经办机构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核对为准。
五、经办机构
单位: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地址:香洲区兴华路1564楼经办业务室
3951019
服务邮箱:3119609038@qq
附件:1.珠海市2018年“十百千计划”百亿级龙头企业培育清单
2. 珠海工匠企业自评申请表
3. 珠海工匠企业自评人选名单
4. 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申请表

附件1
珠海市2018年“十百千计划”百亿级
龙头企业培育清单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伟创力制造(珠海)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
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珠海保税区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
珠海紫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珠海华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
珠海松下马达有限公司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飞利浦家庭电器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
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附件2
珠海工匠企业自评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