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609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21.06.28
【文 号】水规计办字〔2021〕93号
【施行日期】2021.06.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水电
正文
2020国家会议时间安排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609号建议的答复
水规计办字〔2021〕93号
  引哈济党工程是从哈尔腾河引水至党河,向月牙泉实施生态补水,增加党河下游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下泄水量,遏制敦煌盆地地下水位持续下降趋势,缓解敦煌市生活、生产、生态之间用水矛盾的跨流域调水工程,规划年调水量0.9亿立方米。如你们所述,该工程对保护和恢复敦煌盆地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水利部积极支持引哈济党工程前期工作。2012年12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了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函复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认为有关部门和青海省对工程建设还存在较大分歧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前期论证,重点论证工程调水规模、调水对调出区生态影响及工程建设经济合理性等三方面。在水利部积极协调下,青海省水利厅同意与甘肃省水利厅联合开展引哈济党工程调出区(苏干湖盆地)水资源调查及开发利用、苏干湖生态演化规律及调水对苏干湖盆地生态影响等专题研究工作。2020年,水利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该工程纳入2020年及后续150项重大水利工程清单,支持推动建设。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水利部后,立即安排了技术审查。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指导甘肃省有关部门,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论证原则,深
入做好工程前期论证,在充分挖掘区域节水供水潜力的基础上,充分论证同为干旱区实施跨流域调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高度重视并解决好调水对苏干湖流域尤其是苏干湖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合理确定调水规模,优化工程建设和筹资方案,抓紧修改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沟通协调好各方面意见,特别是取得相关部门和青海省明确支持意见。具备条件后,水利部及时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为工程尽早立项建设创造条件。
  目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尚未编制完成。生态环境部表示,将继续跟踪项目环评进展,指导科学开展环评工作,深入论证环境影响相关重大问题,待环评文件上报后,科学审慎做好审查工作。
水利部
  2021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