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技工院校骨干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1.09.23
【字 号】新人社办发[2011]147号
【施行日期】2011.09.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技工院校骨干班主任培训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办发〔2011〕14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新人社发〔2011〕88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技工院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不断提高技工院校办学质量,决定对全区技工院校骨干班主任开展远程在线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1年全区技工院校骨干班主任计划培训2000人。通过培训,提升班主任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其在“一体化”教学改革背景下的班级管理工作和科学育人水平,在全区建设一批专业化、高素质的骨干班主任队伍,以此带动全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爱岗敬业、班主任思想工作技能、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技能、班主任班级活动工作技能、班主任心理健康辅导工作技能、班主任沟通协调工作技能、班主任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技能等。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互联网平台,采取线下自学培训和通过互联网在线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线下自学培训:主要是由参加培训的学员自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著的《班主任工作导航》教材,并结合工作实践,撰写1篇技工院校班主任工作体会或案例。
  互联网线上集中培训:主要是由学员登录中国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尚技网”http://wwwvet),在线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开发的“全国技工院校班主任国家级培训课程”(共8个单元30集);参加8个讨论专题的在线互动交流讨论;撰写1篇关于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论文或参加本次培训的学习体会。
新疆乌鲁木齐人力资源网
  四、参加培训的条件
  参加培训的班主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班主任岗位工作或拟担任班主任工作的骨干教师;(二)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三)具备上网条件和网上交流的能力,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五、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时间共50天。其中,自学培训20天(2011年10月20日-11月10日);通过互联网集中在线培训30天(2011年11月11日-12月11日)。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所有费用(包括教材费、培训费、证书费等)均由自治区承担。
  七、考核发证及奖励
  (一)考核:本次培训采用过程考核、累计学分的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线下自学完《班主任工作导航》教材并通过“尚技网”在线提交1篇班主任工作体会或案例博文(博文字数不少于800字)即可获得15学分;在线完成8个单元30集课程观看培训,视频课件即可获得5
0学分;分别在8个讨论专题累计在线参加24次以上(每个专题不少于3次)互动交流讨论即可获得10学分;在本次培训结束前(2011年12月12日以前),通过“尚技网”在线提交1篇关于班主任队伍建设或参加本次培训的学习体会博文(博文字数不少于800字)即可获得25学分。
  (二)证书:凡达到100学分的学员,视为参加本次培训成绩合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颁发《技工院校班主任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技工院校班主任任职资格、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以及今后技工院校评先、评优等各种评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