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主治医师的报考条件执医报名
全科主治医师的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合法的医疗资格;
2.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全科医学硕士学位;
3. 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职业素质;
5. 熟悉国家关于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考试条件:
1. 在所在卫生部门组织的医师或全科医学硕士考试中取得合格分数;
2. 合格考试后,当经主管部门安排的综合能力考核中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
3. 经考核成绩合格者,考试须取得经主管部门推荐的评定合格或经医务部门排名合格证书;
4. 综合考核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应试者,经推荐后参加由省、自治区卫生部门组织的笔试和综合考试,并取得合格分数;
5. 经统一考试合格者,报所在地省、自治区卫生部门审定后,签发报考全科主治医师证书。
三、获证条件:
1. 持有职业资格、参加所在卫生部门组织的全科医学硕士考试及医务部门组织的笔试综合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2. 经主管部门安排的综合能力考核合格;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
4. 熟悉国家关于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 经省、自治区卫生部门审定后签发全科主治医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