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金保工程统一软件网上需求管理平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1.12.15
【字 号】内人社办发[2011]414号
【施行日期】2011.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金保工程统一软件网上需求管理平台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1〕414号)
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公务员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金保工程统一软件需求变更流程,及时跟踪和处理各地变更需求,自治区建成了全区金保工程统一软件网上需求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上需求管理平台”)。为全面启用网上需求管理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网上需求管理平台,能够在线完成全区金保工程 统一软件需求变更业务的申请、审核、处理及反馈等工作,实现变更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提高全区金保工程统一软件开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平台学习和权限分配工作
  各地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需求管理平台使用方法(需求管理平台用户手册从门户
网站下载),做好平台启用前权限分配工作,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为盟市及所辖旗县区需求变更申请人员、盟市需求组和综合组成员,分配需求管理平台使用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盟市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自治区统一分配,并发送至个人工作信箱。
  (二)严格遵循统一流程
  自治区统一软件需求变更流程:一是各级需求变更申请人员通过网上需求管理平台提交变更申请至盟市需求组;盟市需求组进行分类筛选后,提交盟市综合组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将通过平台直接反馈至申请人;初审合格的,平台自动提交至自治区需求组。二是自治区需求组对需求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意见提交至自治区综合组,自治区综合组参考复审意见,对需求进行最终评审;评审不合格的通过平台同时反馈至盟市综合组和申请人。自治区项目组对评审通过的需求进行统一解决,并将结果反馈至申请人进行验证。
  (三)全面启用需求管理平台
  12月26日,网上需求管理平台将在全区各盟市全部启用。网上需求变更管理平台使用人员可通过互联网或业务专网两种方式登录。互联网地址:http://12333;业务专网
地址: http://10.48.14.233:7004/jtrac/app。启用后,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险、新农保、社会保障卡系统等统一软件的需求变更业务将全部通过网上需求管理平台办理(不再接收纸质材料)。
  各盟市要抓紧确定网上需求管理平台管理员,填写自治区网上需求管理平台盟市管理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于12月21日前以或传真方式报自治区劳动信息中心。
  联 系 人: 邢志民
  电 话: (0471)6606181
  传 真: (0471)6606180
  :xingzhimin@nm12333
  附件:
  1.自治区网上需求管理平台盟市管理员信息采集表
  2.需求管理平台用户手册v0.91(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自治区网上需求管理平台盟市管理员信息采集表
盟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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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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