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工会十三大提出的目标任务,紧扣“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时代主题,以围绕推进工会干部素质能力建设为目标,以提高工会干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造的能力为重点,努力把工会干部培养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行家、关心服务职工的模范,为新时期的工会工作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调整和改善工会干部的专业结构及知识结构,增强工会干部在新形势下的综合工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党的工运事业、密切联系职工众、业务精通、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至2012年全市工会专兼职干部普遍培训一遍。具体培训目标是:每个季度完成培训任务的25%。
2008—2012年期间,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分级分类培训,主要任务是:宁波教育人事网
1、上岗资格培训。全市新上岗的专职工会主席,在到岗一年内(含到岗已一年以上还没有参加上岗培训的),必须参加省总、市总举办的上岗资格培训班脱产学习。兼职工会主席和专兼职工会干部的上岗培训主要由各县(市)区、各产业、市总直属工委经报批市总工会获准后自行组织培训。上岗资格培训,以在职、业余、就近、就地、函授、网上学习、分散自学集中考试等方式,经考试合格获得全总统一印制的“工会干部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适应性岗位培训。培训对象为全体工会干部。主要内容是结合不同时期工会的中心工作和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实际,结合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以及新时期新阶段工会重点工作的难点问题,开展各种短期适应性岗位培训,使工会干部及时了解和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需的新知识、新技能。适应性培训每期一般为3-5天。适应性培训实行点名调训、分级实施。全市乡镇以上专职工会主席由市总工会负责,输送到全总、省总或市总组织培训;乡镇和基层专兼职工会干部由各县(市)区、产业、乡镇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自行组织培训。
    3、工会专业人才培训。加强对各级工会特别是工会机关中从事专业工作、具有一定专业
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的培训,尤其要培养一批劳动法律、劳动工资与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平等协商与集体谈判、财务经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一是按照全总、省总办班计划,选送各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培训。二是各级工会根据本地区、本产业工会实际,借助社会办学力量,举办相关专业的工会专业人才培训班,培训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一周。三是鼓励工会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在职自学,或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参加工会急需专业学习教育,有计划地培养一批高学历的急需人才和后备干部,所在单位应从时间和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励。
4、工会领导干部专题研讨。工会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主要对象为市总工会委员、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各工委的主席、副主席(主任)、部分乡镇工会专职主席和大中型企业工会主席。市总每年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1-2期,同时将组织县(市)区总工会和市产业工会主席到高等学校进行拓展性培训。研讨班选题主要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工会重点工作,针对工会工作中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学习。
三、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基础建设
1、建设工会干部培训阵地。通过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工会干部教育阵地的建设,在依托党校、职工学校、工人文化宫等工会现有的教育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发新的工会干部培训基地,降低培训成本,改善办班条件。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培训网络体系,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果。
  三2、建设高素质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加强与省总、市委党校、在甬高校、市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设一支由全总(省总)资深教授、省(市)委党校及在甬高校部分专业教授组成的专业师资队伍;打造一支由市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会机关有一定专长的干部、具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工会工作突出的基层工会主席的兼职师资队伍。逐步从工会机关中选拔一些年富力强、热衷于工会工作理论研究的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干部到全总、省总参加师资培训,不断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形成工会理论研究与工会工作实践相结合,工会教学工作与工会部门工作相结合,工会专职教师与工会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四、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
  1、完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市总已建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部和其他相
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宁波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各工委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研究工会培训工作,充实调整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并明确专人负责。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规划,政策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监督。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各级工会组织部门为工会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对工会干部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制,负责研究制定干部培训的政策、规划、指导、检查,协调工会干部培训的工作关系。
四2、建立和完善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一是健全考核激励制度。要把工会干部参加和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作为工作考核、评选先进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没有完成工会干部培训任务的工会,不能验收为合格职工之家,不能参加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工会干部不能评选为先进个人。要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市总工会将适时召开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对在工会教育培训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各工委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建立定期评比表彰制度。二是建立培训学分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难以脱产集中培训的现状,充分调动工会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工会干
部知识更新和领导水平的提高,可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时累计积分、成果以考试成绩验收的学分制办法进行。各县(市)区(产业)、市总直属各工委要对工会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登记入档,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三是建立办班归口审批制度。要严格办班审批制度,市总组织部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市总各部室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应在年初提出计划报组织部,经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各工委业务部门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也须按有关程序进行申报审批。
  四3、积极争取党政及组织人事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各级工会要努力将工会干部培训纳入到各个层面的党政培训序列中,积极主动与组织人事等部门协调、配合。采取如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会、发放工会工作有关资料等多种形式,将工运理论和工会法律法规纳入到同级党校的培训内容。要注重研究、解决工会干部培训工作中的难点、疑点、热点问题,为推动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