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答题纸
2010—2011学年第  1 学期)
课号:  054TS1AGX   宁波教育人事网课程名称:美国文化        改卷教师:  周莉萍
学号: 096010424        名:  朱棁            分:             
                                                                                       
美国的教育制度
问责制分析
摘要:通过了解美国教育问责制的概念及在特定时期下的产生背景和发展,结合外部问责制、内部间问责制、学校专业水平问责、学校监护问责及经济与法律问责的问责制形式,以此对美国的教育制度作深入了解,为我国教育提供理论指导和经验借鉴。
关键词:问责制;背景;发展;形式;借鉴
一、问责制的涵义
问责制度是一个有多层含义的概念,就教育问责而言,马丁·特罗的定义最具代表性。他在《韦伯词典》 将问责阐释为教育组织按照法律和道德要求有责任向他人汇报、解释、证明和回答教育资源如何使用,效果如何。依据他的定义可以把教育问责制定义为,高等教育组织要依据法律和道德的要求,为满足高等教育利益相关方的诉求与自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通过自身的调查和研究,采集和分析各种高等教育的数据信息,有责任把学校的相关情况向外界说明和汇报。
二、问责制的产生背景
20世纪60年代转入70年代,美国社会在社会、经济或教育各方面,都承受了力求改变的巨大压力。在教育方面,美国公众对公立学校失去信心,为此,原为商业上普通术语的问责制开始在教育领域广泛应用。此后,拉尔夫·泰勒提出重构公立学校目标体系的责任,他的提议被菲利普和弗里森扩大了,认为学校必须鉴别和发展学生的需要。与此同时,环境净化、在政治官僚决策中扩大参与、低收入体平等享受教育问题使人们产生顾虑,社会上对学校不能培养出解决社会问题和提高人类道德品质的创新人才普遍表示不满。问责制之父昂· 莱森
格认为教育过程隐含:每个儿童都有权被教授基本知识技能以成为社会中有生产效能的成员;纳税人有权知晓教育花费所产生的结果;学校人事部门有权从社区选拔人才;教育规划者必须将计划具体化,以便单独审计与核查;参照公司的绩效水平对当事人进行考核,给予惩罚和奖赏。
三、问责制的发展
1819年,达特茅斯学院案以后,由州政府通过立法机构指定一批外界人士构成董事会,监管学校事务,以保证学校目标符合和体现公共利益。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新自由主义不断发展的影响下,社会各界人士开始思考和关注高等教育对社会公众的责任问题。
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要求高等教育履行责任的倾向更加强烈。外部对高校的关注从经济转移到质量,从对高校学生学习成果欠缺的不满,最终转向了对高校学习效果的关注。
20世纪90年代,美国政府进行了政府重构运动,美国的高等教育也在进行权利下放运动。政府和社会通过对高校绩效指标的测量和评估来确定高校课程目标的有效性,并以此来关注高校的
办学效率。
进入21世纪以来,高等教育问责制度的介入面临更多的冲击
四、问责制的形式及内容
(一)经济与法律问责
学校必须向公众证明资金没有贪污或浪费,必须由国家机构独立审计学校公布的预算,且独立审计的报告也得公示,年度审计员由公众推荐。在这一问责中表现良好的学校会赢得信任,表现不好的学校会遭至刑事诉讼
法律财政问责制度是指说明如何利用资源的义务,是法律要求的这些机构必须做的,审查这些机构是否把资源用到了它们给出的目标之上,即资源的利用状况。在内部和外部的实体中金融审计是一种发展较好的履行问责机制,主要通过财政报告、审计和法律诉讼来进行
(二)学校监护问责
学校为学生的安全和监护接受家长的问责,每一位教师对学生的日常出勤负责,学生离开教
室必须获得老师的批准。问责中表现良好让家长信任学校,否则将被解聘
(三)学校专业水平问责
学校在维持专业水平方面接受专业协会和为人协会的问责。学校的专业水平表现为学校投入。问责中通过的学校才可由官方认可,否则专业协会会进行罢工或请求对学校进行制裁
公共领域的市民社会,认证组织、各种基金会、专业协会和工会及同类型院校组织。这些高水准的专家队伍从认证(AC)、评价(AS)、学术审查(AA)、学生校友调查(SS)及声誉排行(RR)来鉴定学校的专业水平。
学术问责制是向院校外部说明资源如何在教学、学习和公共服务中使用及有何效果的责任。学术问责的争议多于法律财政的争议。
(四)内部间问责制
院校中具体课程制定、实施和评价通常在小单位内进行,对教师进行评估,可以对教师进行辅导,保证教师质量;通过学术奖学金等其他奖励激发学生活动积极性且保持高质量学习动
力,保证学生质量;从美国高校对科研的重视程度出发,高校内部建立的问责制,全方位为教师的科研提供服务;对学校组织机构的管理质量的提高主要围绕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服务机构和课程管理、程序方案进行审核和内部评估
内部问责制主要要素有:院校必须每5年或10年进行一次教学审核;审查人员应该由学术管理者任命;要以探究学院的缺点和改进的方法为中心;同时还应该要求被审核单位进行自我评价。内部问责制度的目标主要是学习和改进,重点关注高校的教学,它与学校的管理工作结合,可行性强,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评估方案和政策,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改善,体现评估和审查的改进功能
(五)外部问责制
外部问责是高校对它们的赞助者,甚至对整个社会提供保证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地区标准认证、专业认证、联邦对社会的改革、联邦对高等教育的特殊改革、州与地方的改革。此外还包括院校公告报告、消费指导、质量等级等。
五、经验借鉴及小结
综上,通过了解美国教育制度的问责制,我认为其具有下列效果:教育问责制突出对学生学习成就的关注;教育问责制强化市场因素;教育问责制重视共同承担责任;教育问责制强调权力赋予和责任追究;教育问责制凸显奖惩分明;教育问责制要求评价过程的延续性。美国教育的问责制对于中国的高等教育有指导作用,本文认为我国如要开展问责制,可以先从以下步骤开始:首先,要明确高校的责任。只有责任明确了高校责任,才能让公众和相关部门根据相应的责任来监督高校的管理,使高校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并对履行责任不力的高校追究责任,提高高校的公信力。其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高校评估体系,探寻科学的评估方法,在加强外部相关机构对高校的评估之外,还要加强高校的内部评估。再次,要求院校发布年度绩效报告,评估部门建立教育信息发布系统,使高校信息透明化,以便普通公众和院校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到自己需要的信息,提高评估信息在择校和管理活动中的利用率。高校还应就经费的使用情况和教学质量情况向社会和政府做出报告,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和询问。然后,高校绩效应与政府拨款相连接,健全问责的奖惩机制。我国大部分院校是依靠公共经费的支持而运行的,把高校的绩效同政府的拨款连接起来,有利于激励高校办学效益和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从而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及其公信力。最后,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长期有效的问责机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高校责任和高校学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