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1.16
【字 号】粤府办〔2018〕5号
【施行日期】2018.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18〕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6日
 
广东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推动社会办医发展,不断满足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医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医服务创新能力和行业发展水平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合理流动,社会办医潜力和活力充分释放,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1.5张,诊疗服务量达到30%,建成一批有一定规模、一定社会影响和一定品牌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特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服务
供给基本满足众不同医疗健康服务需求,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鼓励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全科医师到社区、乡镇设立个体全科诊所,提供全科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办全科诊所建立包括全科医生、护士等护理人员以及诊所管理人员在内的专业协作团队,为居民提供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社会办全科诊所与政府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办全科诊所参与医联体建设,丰富和充实签约服务内容,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探索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信息收集及慢性病药品配送等服务。
  (二)支持发展专科化专业化服务。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引导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医疗机构,以及进入康复、护理、体检等专业服务领域,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质品牌服务机构,并鼓励投资者实行连锁、集团化经营管理。支持社会力量在各地级以上市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
业机构,以及康复医疗、母婴护理保健等专门化服务机构。
广东省职称评审网  (三)发挥中医药服务优势和特。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核心的中医医疗机构,促进优质中医药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中医特专科(专病)。支持有实力的中医诊所、门诊部等机构做大做强,实行连锁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以及提供中医健康旅游等服务。
  (四)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立足广东实际,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的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基因检测、干细胞制备应用中心,促进第三方医学检测、肿瘤免疫、组织工程与再生医学等高端医疗发展,稳妥有序推动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服务发展。持续推动成熟可靠的前沿医疗技术进入临床应用的转化机制建设。鼓励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推广应用基因检测等技术,重点开展地中海贫血产前筛查、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疾病筛查。支持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与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合作申报和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工作。
  (五)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化就医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改善众看病就医体验。鼓励社会力量进入高端医疗服务领域,探索健康教育、接诊问诊、医患沟通、医疗决策、诊疗行为、护理和康复指导、心理关怀等连续整合的服务,满足患者显性医疗需要及潜在健康需求。
  (六)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全面放开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和在医疗机构内设置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设置医养融合体,落实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政策。允许一家机构同时挂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牌子,享受医疗行业和养老行业双重政策优惠,其中符合条件的医疗床位可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发展智慧健康产业,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结合岭南中医药特发展健康旅游产业,打造一批以中医药养生保健和南药种植加工为主题的旅游精品路线。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体质测试+科学健身指导+卫生”的健康管理机构。
  (七)探索发展特健康服务产业聚集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打造主要提供第三方医疗技术服务或中医养生保健、医疗美容、高端个性化医疗服务的健康服务产业聚集区。在有条件
的市打造“名医医疗城”项目,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用地、规划、消防、环保、建筑设计等依法加快审批;可由社会力量出资承担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筹建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维护,以租赁方式收取回报;医师缴纳场地租金后入场执业;卫生计生部门按简易程序办理执业手续。
  三、支持政策与措施
  (一)放宽市场准入。各地要统筹考虑多层次医疗需求,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疗机构床位超3.6张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将增量空间主要留给社会办医疗机构。放开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不得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作为确定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前置条件,重点考核机构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指标。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二)简化优化审批服务。出台我省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缩短时限,依法依规推行各部门并联审批和全省一网式审批。不得推诿、拒收申请材料,自收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清单,不予受理的应告知理由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2018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医疗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等过程全部纳入省网上
办事大厅,并提供实时联网查询。除国家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全省范围内企业投资建设的医疗项目立项均按属地原则在项目所在地实行备案管理。
  (三)促进投资与合作。鼓励集医药、医疗、商业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服务业集团发展健康医疗事业。允许公立医院以品牌、人才、技术、管理等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通过人才交流、委托管理、技术支援、购买服务等模式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出台公立医疗机构整体改制的相关规范和操作指引。
  (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支持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和其他投资者来粤办医,积极引进专业医学人才、先进医疗技术、成熟管理经验和优秀经营模式。外资投资办医按照外商投资产业相关政策,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加强健康产业国际合作与宣传推介,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面向国际市场和高收入人提供健康体检(管理)、医疗美容、中医养生保健、个性化定制医疗服务以及其他健康服务贸易,鼓励举办面向消费者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五)加强人力资源保障。调整优化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加强全科医学、儿科、产科、精神科、急救医学等急需紧缺医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突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提高临床医学人
才培养质量,建立职业院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全面落实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和省域范围内多机构执业政策,医师向主要执业区域机构知情报备后即可凭合同(协议)在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2018年6月底前全省建立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制度,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提供便捷服务。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科研、技术职称考评、人才培养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有平等待遇。外省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流动到我省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的条件优先办理积分入户,在保障房租赁、子女入学、家人就医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在职医师和退休医师到基层设立个人诊所。完善多机构执业医师职称评审机制,允许将医师多机构执业期间符合要求的资历和业绩成果作为职称晋升的依据,允许将在职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期间符合要求的执业资历和业绩成果作为申报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