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留学回国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9.02
【字 号】渝职改办〔2022〕208号
【施行日期】2022.09.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留学回国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渝职改办〔2022〕208号
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58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5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开展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职称申报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凡公派、自费到留学,且在获得学历、学位或在工作后回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者,来渝工作后3年内首次申报评定职称。
  经济专业等国家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重庆市无评审权限以及实行指标总量控制的职称系列(专业)不纳入评定范围。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不得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受到政务(党纪)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职务、职级)期间的,不得申报。
  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已全部下放,各高校通过“绿通道”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含所在高校具有教育系统研究专业职称评审权的申报研究系列职称),不再送市“绿通道”评委会评审,应分别按本校“绿通道”评定办法,由所在学校自主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科研、学术方面无不良诚信问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完成基本工作量(如教师教学工作量、医生临床工作量等),申报系列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还应具备相应经历;身体健康,能履行正常的岗位职责;业绩成果须与申报专业或学科相关;国家规定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二)同时具备下列申报资格条件和业绩条件。申报人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与攻读学历(学位)的时间,不重复计算。工作年限、任职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9月30日。
  1.申报资格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正高级职称:在取得博士学位后,在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或在境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或在境内已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后,在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取得硕士学位后,在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年及以上。
  (2)申报副高级职称:在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境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后,在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及以上。
  (3)申报中级职称:在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或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4年及以上。
  2.申报业绩条件(业绩成果须与申报专业或学科相关)
  申报正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有关业绩成果条件。
  (2)研究、教育、卫生系列:教师须有2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医生须有2年及以上临床经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著名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在《Nature》或《Science》上发表;或5篇及以上被SCI、EI、SSCI、A&HCI等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检索;或3篇及以上被SCI、EI、SSCI、A&HCI等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检索,且在出版过1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或医生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取得专科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及再注册;或医生在以上国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6年及以上;或教师、科研人员在知名高校、著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的专家、学者。
  (3)工程技术系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大型工程项目,技术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或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中型工程项目,并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大型工程项目3项及以上,技术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或作为发明人在跟中国国家专利局有互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取得2项及以上国际发明专利者;或作为发明人在跟中国国家专利局有互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取得国际专利,来渝创业,所创企业被认定为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或来渝创业,所创企业为重庆市鼓励发展或重点扶持产业领域的企业,年均承接工程项目金额(或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实现纳税额300万元,或创造新增就业岗位100个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作为发明人在跟中国国家专利局有互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取得国际专利和成果,或在通过自主研发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且转化效益达到1500万元及以上;或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大区高层管理人员、技术研发核心成员或技术负责人;或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样品委员会委员。
  (4)其他系列:在大型或知名文化机构(含广电影视、广告传播、网络游戏、动漫设计、报业出版、演艺娱乐、艺术品市场、文化贸易与投资、文博、文化旅游等)或艺术团体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中高级技术职务5年以上,或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评委会评委申报宣传文化类职称。
  申报副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相应职称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有关业绩成果条件。
重庆市公务员局  (2)研究、教育、卫生系列:教师须有1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医生须有1年及以上临床经历。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著名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科研论文,3篇及以上被SCI、EI、SSCI、A&HCI等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检索;或1篇及以上被SCI、EI、SSCI、A&HCI等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检索,且在出版过5万字以上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或医生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在从事医疗卫生工作2年及以上;或教师、科研人员在知名高校、著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讲师、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的学者。
  (3)工程技术系列:作为项目技术骨干,参与大型工程项目,并主要负责其中某方面的技术;或主持过中型工程项目;或作为项目技术骨干,参加过中型工程项目2项及以上,并主要负责其中某方面的技术;或作为发明人在跟中国国家专利局有互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取得国际专利者,来渝后,主持过中型及以上工程项目或作为项目技术骨干参加中型工程项目2项及以上(主要负责其中某方面技术);或作为发明人在跟中国国家专利局有互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取得国际专利或成果,来渝创业,所创企业经营满2年,且连续2年实现盈利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或作为发明人在跟中国国家专利局有互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取得国际专利和成果或在通过自主研发取得自主知识产
权,并转化效益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或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研发核心成员或技术负责人。
  (4)其他系列:在中型文化机构(含广电影视、广告传播、网络游戏、动漫设计、报业出版、演艺娱乐、艺术品市场、文化贸易与投资、文博、文化旅游等)或艺术团体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中高级技术职务2年以上者申报宣传文化类职称;或获得农业相关的国际专利,专利已转化实施,在生产实践中取得较大经济(年产值达到500万元,或年产量达到50万吨)社会效益者申报农业类职称;或引进、消化、吸收、推广先进技术,在较大范围内指导试验、示范,在提高农业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者(指导农户1万户,且带动农户人均年增收1万元)申报农业类职称。
  三、有关说明
  (一)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人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与申报专业或学科相关,集体成果须提供申报书、立项
书或批复等能证明申报人作用的佐证材料。已通过评定使用过的业绩成果,不能在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时再次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