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
1、计算公式: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1.75天×12%;
2、发放标准:5265÷21.75天×12%=29元。
备注:
1、20XX年度XX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XXX。
2、XX市高温津贴按日计算、按月发放。
20XX年:29元;
20XX年:27.3元;
20XX年:26元;
20XX年:24元;
2021机关事业工资上调
20XX年:21元。
1、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20XX年度XX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XXX元,以此推算,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约为158元,四个月合计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同时,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户外劳动者,按照本市《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按天发放高温津贴。具体每天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职工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再乘以12%,以此推算20XX年标准为29元。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不能代替防暑降温费,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代替。
发放方式为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2、符合享受高温津贴的人员可以同时享受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在高温天气期间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C以上,含35°C的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
°C以下不含33°C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