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9.02
【字 号】商政办〔2015〕107号
【施行日期】2015.09.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丘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商政办〔2015〕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9月2日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商发〔2014〕18号),设立商丘市教育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职责。
  2.取消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职责。
  3.取消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职责。
  4.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将举办县级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职责下放到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三)承接的职责。
  1.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核定职责。
商丘人才网最新招聘信息网  2.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职责。
  3.教育类网站和网校备案前置审批职责。
  4.教育类网站和网校备案年度审核职责。
  5.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职责。
  6.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审批职责。
  7.举办市级健身气功活动审批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教育综合改革管理的职责。
  2.加强教育督导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学生资助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市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六)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七)拟订全市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工作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
  (十)负责全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类网站和网校备案的前置审批及年度审核工作。
  (十一)落实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方案,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