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计划,自2005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进入新课程实验。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颗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和《江苏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意见》(苏教基[2001]86]精神,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辅警招聘考试题库),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构建特鲜明、充满活力的江苏普通高中课程新体系,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支撑。
    2.充分体现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即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充分体现时代要求,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以促进学生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核心,全面、准确地实施普通高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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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目标与任务
    1.结合江苏实际,创造性地实施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科课程标准(实验),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途径,努力构建具有江苏特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2.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探索学校实施新课程的途径,保证高中教育质量,为国家新课程的实施、推广、完善和发展提供实践经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理论探索。
    3.建立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形成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提高国家课程的执行能力、校本课程的开发能力,营造课程实施的交流平台,形成先进的课程文化。
    4.改进教学行为,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有机整合,创设有利于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环境,把学生从繁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52020年全国高考分数线.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形成适应新课程需要的、有利于教师专业主动发展的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6.充分发挥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形成具有江苏特的高考改革方案,建立学业考试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三、重点工作
    ()加强学习与培训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教育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学习新课程理论,切实转变教育观念,主动适应新课程要求。认真学习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山西成人高考)》和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课程改革的实质。新课程培训应成为校长、教师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2.高中新课程培训充分发挥国家、省级培训的作用,积极开展市级、县级培训和校本培训。要将通识培训、课程标准培训、教材培训结合起来,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实现高中新课程“全员培训”、“全面培训”和“全程培训”的目标,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临沂事业编考试职位表2022
    3.优化整合各类师资培训机构的资源和力量,高等院校、教研部门、科研部门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培训、咨询、指导等工作。培训者要先接受培训,要切实转变课程观念,把握高中新课程的精神实质,研究课程实施中的问题和解决思路,真正成为新课程实施的先行者,并在指导和服务于基层学校的过程中成长为新课程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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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1.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安排课程,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高质量的选修课程。三星级以上学校要能够开设课程标准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形成优质的学校课程和研究性学习项目,其他学校通过三年过渡逐步达到这一要求。
    2.高度重视新设的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保证开设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技术课程要着重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和“创造力”,加强技术与社会、技术与科学之间的联系。要强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及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
保障学生活动安全有效。准确理解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意义及内涵,倡导学生积极投入、主动探究、亲身实践的学习方法,不得以学科的综合性学习来代替研究性学习。
    3.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按照新课程的理念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规范、高效、创造性地实施课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和教学行为,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4.实行学分管理。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严禁学分认定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5.建立选课指导制度。根据新课程方案的要求和学校实际,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选课指导制度。学校要鼓励学生选修更多的模块,从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出发引导他们学会自主选择,形成个人的学习计划,并学会随着自身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学习计划,使其更适合自己的发展需要。
    ()创新课程管理机制
    1.明确省、市、县()和学校在课程改革与管理中的职责,建立科学高效的、相互协调的课程管理体系。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实施国家课程的计划,规划并组织开发地方课程,做好新课程的实验、实施和推广工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落实好国家和省各项课程政策、计划的同时,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和服务作用;学校是课程改革的主体,在执行和落实国家课程政策、计划、方案的同时,要认真实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2.校长是学校课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课程指导委员会,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组建各学科课程小组,学科课程小组由本学科任课教师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学科课程小组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以及课程说明,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定。课程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学校课程的实施、管理与评估。
    3.学校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充分利用、挖掘、扩展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实现资源的重组、优化和放大,建立适应模块化教学特点的、行政班与教学班相结合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新机制。要建立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课程管理平台,实现
课程开发、教学常规管理、学生学习评价管理信息化,实现教师教学研究与交流网络化,实现学校办公自动化。课程管理网络平台既要发挥管理职能,又要成为重要的课程资源,成为教师自我反思、自我发展的阵地,成为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的伙伴。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不断提高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领导、协调和支持能力。协调好国家课程要求与学校自主发展需要以及社会、家庭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形成课程改革共同体,整合各类教育资源,为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有效开发课程资源
    1.发挥我省在教材开发方面的优势,积极参加国家教材开发,指导学校开发校本课程。建立规范、有序的教科书选用制度。
    2.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建立学科资源库和课程信息中心,用好教材、报刊、网络等素材性课程资源,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发掘工厂、农村、部队、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学校的新
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学校课程资源的开发要因地制宜,努力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农村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开发课程资源。
    3.建立课程资源的共享机制。学校要合理利用本校课程资源,充分开发学校特资源、学科优势资源,积极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努力形成学校的课程资源体系。鼓励校际之间共同建设课程资源,形成区域性的学科中心和实践基地,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实现学分互认。学校可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接轨。
    ()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1.学校建立以校为本的培训制度,主动与教科研部门和高等院校合作开展研修工作,为教师专业化发展创造条件和机会;教师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学习研修计划,通过课题研究、实践反思、同伴互助、合作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2.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学校要建立健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进修体系。要认真研究新增科目以及传统科目在新课程中的变化,探索基于模块的教学方式改革,提高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能力和开发选修课程的水平。各级教研、科研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服务和学术引领的作用。
    3.全省各级教师教育机构都要积极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大力推进课程、教材和培养方式的改革,师范毕业生离校前都应完成新课程的岗前培训。鼓励和支持综合性大学参与教师培养,师范院校要加快改革步伐,有条件的院校要积极探索“4+2”师资培养模式,为基础教育输送适应新课程要求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
    ()推动学校自主发展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转变学校管理和课程管理方式,为学校实施新课程提供有效服务,创设良好的、宽松的环境,增强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学校自主发展的能力。
    2.学校要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课程自主权,确立适应新课程要求的办学理念,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课程发展规划,不断丰富和提高学校的文化内涵,形成学校特和品牌。
    3.鼓励学校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积极开展新课程研究与实验。省教育厅将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在教育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研究能力和改革热情的学校为江苏省高中课程改革项目学校。项目学校围绕课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为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经验。
    ()改革评价和考试制度
    1.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要把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个性特长和健全人格作为评价的重点,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课程执行能力、课程开发能力、课程创生能力的形成和提高,增强评价过程中的对话、交流和理解,发挥评价对实施新课程的促进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健康环境。
    3.加快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的步伐,研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建立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施、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能够为高等学校提供更多学生成长信息的高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