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北省检察机关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重庆高考成绩查询入口∙【公布日期】2008.03.31
【字 号】鄂检发[2008]11号
【施行日期】2008.03.31 2022广东乡镇公务员报名时间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检察机关
正文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北省检察机关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检发[2008]11号)
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
  现将《湖北省检察机关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教师网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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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湖北省检察机关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以及第十二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服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根据《关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08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省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查办
国家公务员报考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众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国有财产和劳动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法律职责。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既是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建设的维护者和保障者。关注民生、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要方面,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服务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加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着力解决人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的目标是:第一,要以解决人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和着力点,集中突破一批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有力打击危害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震慑和遏止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第二,结合查办案件加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推动建立完善防治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长效机制;第三,通过查处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切实帮助解决好人民众生产、生活、生计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有效化解因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社会长治久安。
  二、工作重点
  各级检察机关应当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部位,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
  (一)在教育方面,重点查办教育经费的拨付、教育基建投资等重大教育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招生管理;教师技术职务评审、高校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学杂费补贴与减免;农村普教及农村初中学校改造;学校改制与收费;校区基本建设;基础设备建设;教学仪器设备、教学与辅导材料、图书资料等教材的采购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在就业方面,重点查办就业指标和计划的安排;扶持扩大就业资金的使用;公务员招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及招聘;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国有事业单位撤、转、并;政府职能部门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管理;国家及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失业救济与扶助等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三)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方面,重点查办转移支付资金、补贴资金的拨付、管理与使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低保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资源开发利用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农村扶贫救灾、农业综合开发、低效林低丘岗地改造、土地复垦、退耕还林、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水利灌溉、农村公路、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整治、涉农信贷、农业生产资料和种粮直补、粮食补贴、产粮大县政策奖励、退耕和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特困补助;移民补偿、扶贫优抚等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湖南建设人力资源考试网  (四)在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方面,重点查办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城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完善基础设施;惠民医院、惠民药店的建设与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公共权益、公
共项目、公益事业、社保文化等公共事业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涉及民生的政府采购;城市市政建设等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五)在土地规划、房地产建设方面,重点查办城镇建设用地审批、规划设计、拆迁改造和土地征用、土地整理开发;土地评估、土地招拍挂或协议转让、征地拆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土地安排与建设;土地出让金征收和减免、土地征用补偿;房地产开发用地性质变更、项目规划审批和变更、有关税费征收减免、商品房预售许可与产权办理、银行信贷;住房容积率审批、地价或房价核定;水电气配套、物业管理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六)在其它相关方面,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背后的玩忽职守、监管失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要围绕上述重点环节,突出查办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职务高、涉案人员多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严肃查办党政领导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挪用、受贿,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侵权渎职等不作为或乱作为,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严厉查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严重行贿案件。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省院3月31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后,各地要积极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广大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院的工作部署上来。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为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