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了《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389
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系列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山东消费提振年”,激活释放有效需求,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大宗消费支撑
1.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的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牵头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支持各市联合汽车生产商、经销商开展汽车更新补贴,建立以旧换新推广车型目录,持有山东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燃油汽车,在本地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车、并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领补贴。有条件的市,补贴标准参考1020万元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以上每辆补贴6000元执行。(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
3.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发布新能源汽车下乡产品目录,年内省市联动举办50场以上促销活动,集中组织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行业协会,开展集体团购、让利促销、旧车置换,全年农村户籍人口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40%、达到50万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4.加强与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战略合作,按照市场化运作、项目化推进、信息化管理原则,
以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文化旅游场所停车场,建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5%,下半年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新增L4万台和10万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5.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目前的“高峰、低谷”调整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将深谷时段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实际执行0.222元,进一步降低电动汽车使用成本。(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6.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年内统筹2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停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各市将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位)错时对外开放,原则上除涉密及重点安保行业安全单位外能开尽开,全面提升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机关事务局)
7.各市不得设置汽车限购措施;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在具备条件的销售企业、交易市场实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全覆盖,提供交易、开票、登记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便利二手车交
易登记。(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商务厅)
8.加强对汽车消费信贷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合理确定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降低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首付比例。严格规范汽车金融市场秩序,不得向消费者强制搭售金融产品服务或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9.制定推动城市片区综合更新改造的若干措施,开展省级城市更新试点片区建设。年内统筹2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和31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在符合条件的市分类推进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10.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3万套(间),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有关单位出具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后,用水、用电、用气、用暖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牵头单位: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政府网11.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市可通过发放住房消费券、优化公积金贷款服务等,对新市民、青年人等体开展(团)购商品房给予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照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2.组织开展家居、家纺、家装等消费节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市制定专门政策,培育发展高品质家居家装市场,推广应用全智能装配一体化等产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集中促销活动,对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的节能、绿、智能等特定机型,支持企业按每台不低于200元给予补贴,相应回收的废旧家电交由合规企业处理。统筹用好100o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废旧家电拆解处理重点项目建设。在居民小区规范设置废旧家具、家电、装修垃圾投放点,推广线上预约收运,提升废旧家居产品回收处置便利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优化服务消费供给
13.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办好“畅游齐鲁乐享生活”主题旅游年,完善提升“高铁环游齐鲁”旅游产品体系,支持各市开通旅游专列、旅游巴士专线、旅游定制专线、景区直通车,并给予适当补贴。策划推出“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必购品大礼包,与网络平台合作搭建文旅旗舰馆,整合上线主题旅游产品。在暑期、十一、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宣传策划,利用新媒体集中推出山东观海、登山、温泉、民宿、贺年会等专题宣传推介。用好“好客山东”一码通,在景区、餐饮、住宿等旅游行业推行“一码通订、一码通验、一码通行”。鼓励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更好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创新夜间文旅消费场景,年内打造20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