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山东省政府网【公布日期】2020.08.01
【字 号】德政办字〔2020〕42号
【施行日期】2020.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公开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实效
  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结合全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指南,及时精准发布有效信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
  三、强化督导考核
  政务公开工作已连续多年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加强与第三方机构联系合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年中、年终评估。强化日常监督,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通过制定台账、定期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