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5.17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山东省政府网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正文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
 
(2016年5月17日)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下简称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省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自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广大人民众、社会各界及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作出了无私奉献、付出了艰苦努力。我省人口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先于全国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人口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减弱,人口结构性矛盾凸显,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减少,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出生人口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实现人口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总量均居全国前列,家庭规模趋向小型化,养老抚幼功能弱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多,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任重道远;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社会公共服务特别是妇幼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与此同时,我省人口规模大,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人口增加效应明显,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短期内不会根本改变。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充分认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总量与结构、人口与资源环境、坚持国策与维护众利益的关系,全面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目标、原则、任务和要求,积极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一)依法做好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深入开展目标人和生育意愿调查摸底,制定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和风险防控预案,引导众依法、有计划地安排生育,确保政策有序实施、平稳落地。依法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的政策衔接,认真研究制定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配套的经济、社会和家庭发展政策,建立完善女性生育保障、产假及女性再就业政策体系,维护众合法权益。
  (二)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健全县、乡、村三级出生人口监测网络,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卫生计生、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掌握婚姻登记、新生儿入户、儿童参加社会保障和入学等情况,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健全人口预报预警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布人口出生变动趋势,为各级各有关部门科学判断形势、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三)合理规划和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发展改革、教
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统筹资源,增加供给。引导、鼓励、规范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幼儿园等服务机构。
  三、大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人口发展前瞻性研究,准确把握出生人口变动态势,科学编制中长期规划,合理制订人口计划。严格落实生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政策外生育行为,维护生育公平。及时统计、发布生育信息和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规划建设情况,引导有生育意愿的众综合考虑年龄、生育趋势、公共服务资源等情况,科学安排生育计划、错峰生育,防范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确保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
  (二)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规范的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等服务。建立健
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扎实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加强残疾儿康复。对不孕不育等生育困难人员提供必要的辅助生育技术服务,对符合政策、有再生育意愿的高龄人员加强优生指导和监测。
  (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完善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加强对女童教育、女性就业、女孩家庭养老等问题的帮扶,提高女孩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性别平等。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卫生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深化区域协作,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健全完善14周以上终止妊娠查验证明、实时通报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信息共享制度,提高出生人口性别统计监测水平。加强对重点地区的专项督查、评估,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四、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