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西藏⾼考加分政策有哪些?2021西藏⾼考加分政策已经公布,以下是由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问:2021西藏⾼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答:(⼀)具备下列条件之⼀的考⽣,可以在考⽣⽂化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学校审查决定。加分项⽬每个考⽣只能享受⼀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的⼀项:
  1.烈⼠⼦⼥,加1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加10分;⾃谋职业的退役⼠兵加10分;
  3.归侨、华侨⼦⼥、归侨⼦⼥、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和台湾省籍考⽣,加10分;
  4.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加10分;
  5.执⾏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加10分;
  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作⼗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员、医务⼯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加10分;
  7.门巴族、珞巴族、僜⼈、夏尔巴⼈,加10分。
  (⼆)进藏⼲部、职⼯在藏⼯作每满⼀年(截⽌时间为当年7⽉31⽇),其⼦⼥报考普通⾼校加1分投档。⽗母双⽅在藏⼯作,以⼯龄较长⼀⽅为准,加分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学校审查决定。2021年高考补录学校有哪些
  在西藏民族⼤学、驻内地办事处(格尔⽊办事处除外)⼯作时间不计⼊加分。
  (三)⾃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参加次年⾼考的考⽣,加10分。如果考⽣符合第(⼀)条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同时⼜符合⾃治区级“先进双联户”⾼考加分条件,两项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20分。第(⼆)条进藏⼲部职⼯⼦⼥⼯龄加分另外计算。
  (四)公安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级⾄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教育优待⼯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
  (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员及其⼦⼥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员及其⼦⼥教育优待⼯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
  (六)⽣源不⾜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利、⽔⽂、地矿等艰苦⾏业的考⽣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学校审查决定。
  (七)具备下列条件之⼀的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的⼦⼥;
  2.⼀⾄四级残疾军⼈的⼦⼥;
  3.因公牺牲军⼈的⼦⼥;
  4.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类以上岛屿⼯作累计满20年军⼈的⼦⼥;
  5.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作累计满10年军⼈的⼦⼥;
  6.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年限空勤军⼈的⼦⼥;
  7.从事舰艇⼯作满20年军⼈的⼦⼥;
  8.在航天和涉核岗位⼯作累计满15年军⼈的⼦⼥;
  9.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
  10.退出部队现役的考⽣、残疾⼈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