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处罚管理制度范则
员工考勤处罚管理制度范文一
  1.目的` 1.1、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规范考勤行为,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有序工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除指定人员之外的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3.职责 3.1、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收集、汇总考勤数据。
  3.2、当月员工考勤记录及所有表单由行政人事专员负责汇总并计算月度考勤。
  3.3、汇总、计算、分析公司月度考勤数据,并提交行政人事经理审核。
  4.考勤办法 4.1 公司采用智能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指纹考勤。
  4.2 若遇到特殊情况,公司不能实施指纹考勤,则实行手工签到考勤。
  5.考勤要求 5.1 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公司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5.2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刷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5.3 人事专员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当月5日前将公司全体员工出勤统计表报公司人事部审批,同 时将考勤汇总表及记录进行公布;将批准件送达公司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考勤依据。
  逾期未 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规范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人事专员应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 考勤管理工作。
  6.考勤规定 6.1 工作时间 6.1.1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44小时(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 小时,周六视淡旺季而定)全年工作时间为 275天。
  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 如发生变动时,以公司下发的通知为准。
  6.1.2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计每日2 次)。
  6.2 考勤内容 6.2. 1 全勤奖 6.2.1.1 当月迟到不超过 3 次,每次不超过 10 分钟,每月累计不超过 30 分钟者;当月未打卡次数为 0 者; 当月无事假者;当月病假不超过 2 天者(需出具区以上医院证明) ;因工伤休息不超过 6 个工作日者;丧假、 婚嫁期内的均享有全勤奖。
  6.2.1.2 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 100%全勤奖。
  6.2.1.3 不服从安排怠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扣除本月全勤奖。
  6.2.1.4 全勤奖奖金为 50 元。
  6.2. 2 迟到 6.2. 2. 1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
  (如遇特殊天气或特 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权酌情处理) 6.2. 2. 2 迟到处罚: 迟到 10 分钟
国考补录条件
以上,每次扣 10 元,20 分钟以上,每次扣 20 元,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5 次(不含允许的 3 次) ;每月迟到累计 5 次以上 7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1 天基本工资,并扣除公司补贴,扣 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累计达到 7 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 3 天基本工资,扣除公司补 贴,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累计迟到 30 分钟以上,连同 30 分钟一齐处罚,每分钟扣 1 元, (例:当月累计 迟到 31 分钟, 31 元,迟到 29 分钟,不扣罚) 。
  6.2.3 早退
  6.2.3.1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结束前打卡离岗视为早退。
  6.2.3.2 早退处罚: 30 分钟以下,每次处罚 10 元,若超过 30 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6.2.4 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A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B 非特殊情况下口头、电话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请假条的; C 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而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同意续请的; D 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到新岗位报到工作的; E 无故不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
  6.2.4.1 旷工处罚:扣发旷工天数的双倍基本工资,如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一天,
扣除两天工 资等,每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者,将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奖金,同时公司将有权直接予 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2.5 公出(因公外出) 6.2.5.1 员工临时外出务工或出差应事前填写《员工临时外出单》或《员工出差申请单》作为出勤依据, 没有刷卡的必须补签《员工签卡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预计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 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为事假。
  6.2.5.2 公出期间以正常出勤核发工资,计为全勤范畴。
  6.2.5.3 申请临时外出流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二、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
  三、外出前,应事先填妥“临时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核准。
  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 前台进行登记,返回后到前台备案。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总监核准,部门未设总监的,由总经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 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返回者,应先行与主管领导联络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6.2.6 事假 6.2.6.1 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6.2.6.2 事假应事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并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的, 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 为旷工。
  6.2.6.3 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 小时按1 小时计算。
  6.2.6.4 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规定的病历证明,可转成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6.2.6.5 处罚规定:事假按整小时及整天计算,扣除对应小时及日工资。
  6.2.6.6 请假权限:主管级以下级别的员工事假1 日(含)内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1 日以上至5 日以内 (含)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5 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主管级别(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事假1 日(含) 内由总经理批准,1日以上由执行董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