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文化2015年师资简介
中教文化法规讲师:
王伟:副教授、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天津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毕业于南开大学,师从国内著名建设工程及招标投标学者何红锋教授,工程建设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多年讲授建设工程法规等课程,多次参与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与招标师等相关工作。 主持和参与完成多个省部级课题,多次参与住建部和天津市多个工程建设法律规定的制定、修订工作。担任天津市多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法律顾问,参与天津市多个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主讲:《建筑工程法规》。
陈印:同济大学硕士,建设工程法律及工程经济方向资深讲师学派网讲师, (WACF)国际建筑协会常务理事,中教文化资深讲师、客座教授、建造师考试命题研究院研究员,企惠管理学院建造师培训资深讲师,主讲:《建筑工程法规》
刘丹: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全国著名的一、二级建造师等考试培训专家。
中教文化经济讲师:
梅世强: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系教授,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编委,研究方向为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咨询以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著作颇丰。主讲:《建设工程经济》。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王玉红:东北财经大学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注册建造师考试用书编委,建设工程职业资格培训领域资深专家讲师。
中教文化管理讲师:
陈国强:高级工程师、项目管理、施工管理专家,是天津大学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副主编、建设部国家注册建造师培训师资,国家注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高级审核员,多次从事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咨询工程师的考前培训辅导工作。主讲《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的现状。肖国祥:建造师培训专家)上海市政公司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辅导专家、资深建造师培训专家。一、二级建造师教辅主编,精博教育特聘讲师,中教文化讲师从2006年担
任建造师考试培训教师,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课生动翔实,风趣幽默,通俗易懂,重点突出,总结精辟,有较丰富的市政工程经验,能结合学员所提出的问题逐一解析,深受学员的好评。主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依据和基本内容张立军:同济大学教授,一、二建造师权威培训专家,对历年考试重点把握极其准确,深受广大学员欢迎。
顾永才 师从我国工程法律第一人何佰洲教授,主要研究工程法律、项目管理、FIDIC与合同管理。博士毕业论文题目:《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适应性研究》工作经历:16年高校教学经验,并有5年工程监理经验,全国一级、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编委,是国内最受欢迎的建造师考前辅导教师之一。主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同时也是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版(修订中,原定今年发布)框架设计者、核心起草人。
中教文化建筑讲师:
李佳升:主讲《建筑工程建筑实务》,考试辅导专家、建造师考试命题组成员、全国建造师考评认定专家
6.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三)环境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龙炎飞:同济大学博士,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委,著名建造师辅导专家。主讲《建筑工程实务》。
朱红:北京工业大学教授, 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考试大纲编委,考试指导书编委会编委。讲解内容命中率搞,扣题准确,授课特点:多年一、二级建造师辅导经验,命中率高,逻辑性强、具爆发力.
齐宝库: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理事,沈阳建筑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管理分会理事,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培训教材》主编。 多年从事工程经济与造价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等方面的教学。近年来,主持完成省部和市级科研、教研课题十余项,获各级科技进步奖8项。出版《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等著作与教材天津哪个区的教师编好考9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在各种建设、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培训中,讲授过多门工程管理理论与实务和案例分析课程。
中教文化机电讲师:
侯杏莉:毕业于武汉大学,机电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工一级建造师资格、二级市政建造师资格)培训经历:8年从事建造师考前培训工作经历;主要讲授机电实务课程。教学特点:1、授课认真负责、为学生考虑得多; 2、资料多,适合各类(基础差或基础好)的学员; 3、对历年考试深入研究,对实务大题的押题率较高、减轻了学员的应考压力; 2010年二级、一级押题率80%2011年二级、一级押题率80% 4、注重课后答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还规定: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三同时制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从广义上讲,也属于环境影响评价范畴。唐琼: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华考试网授课老师。全国注册律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担任多家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参加过施工管理、造价咨询,现场监理等工作。现主要承担机电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任务,在全国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十多篇。有丰富的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培训经验。
沈江:天津大学教授、机电实务顶级培训专家,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分会秘书长,第十二至十五届工业工程与工程管理国际会议组委会副主席、秘书长。长期从事建造师培训,深受学员好评。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中教文化市政讲师:
2)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
肖国祥主进《建筑工程市政实务》,考试辅导专家、建造师考试命题组成员、全国建造师考评认定专家。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依据
规划编制单位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答疑编号502334050102]贾宝秋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咨询师、设备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和项目管理师等考前辅导多年。在工程技术经济和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学术成果颇丰,出版学术著作多部,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贾教授理论功底深厚、讲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