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0.08
【字 号】宜政办发[2010]45号
【施行日期】2010.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宜政办发〔201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庆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八日
  安庆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9号)精神,设立安庆市水利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编制主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水利财政性资金的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水能资源)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市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资源、水
土保持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组织实施全市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协调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编制市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拟订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
  (六)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重要河流、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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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跨县(市)、区和市界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管理市属重点及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有关工作,按照规定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农田排灌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和定期公告;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的工作。
  (九)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水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监督和水利建筑市场的管理,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建设的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十)负责各项水规费的收交、使用、监管;指导全市水电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调运;负责全市水利科技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市水利局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7个内设机构:
  (一)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关政策、制度、规划、计划;检查、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收集、分析防汛抗旱信息;负责汛期大中型水库和长江大中型涵闸的调度运用;负责跨县内河管理;负责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内设3个职能科(中心)。
  1.综合科
  协助防办领导综合协调各科(中心)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主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文秘管理、后勤管理、值班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会议组织、预警发布、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的建设、管理;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管理调度。
  2.防汛抗旱调度科
  负责拟订全市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章制度和规划;组织编制、审查重要江河湖库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负责汛期大中型水库和长江大中型涵闸的调度运用;编制、审核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收集、分析防汛抗旱信息,提出工作意见并负责督促实施;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应急工程资金和补助经费安排意见。
  3.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化专业规划的编制、实施;负责市水利信息化项目的开发、推广和日常运用管理、维护;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化技术培训与对外交流。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安全保卫、来信来访、宣传、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离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2.基建计划科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申报、下达和调整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工许可、工程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工作;负责基建统计报表和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水利基本建设的法规、政策及质量标准;指导在建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