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关于在校本科学生修读专业双学位的规定
双专业是指已修读某一本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又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双学位是指已修读某一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学生,又修读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
一、修读双专业、双学位资格和申请程序
1.凡在校本科学生,修完一年级课程,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均可申请修读双专业。本科学生跨学科门类选择双专业的,即视为申请修读双学位。
2.申请修读双专业的学生应填写《双专业(双学位)修读申请表》,并进行原专业培养方案与双专业培养方案对比,确定双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和环节,由双专业所在学院审核确认。
3.每学年第二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双专业、双学位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当申报双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可由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考核筛选后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在当学期将获得双专业修读资格的学生名单书面通知有关学院。
二、双专业、双学位的教学安排
1.在全面完成原专业培养方案的前提下,修读双专业的学生应当完成双专业所要求的培养方案,包括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
本科学生双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分控制在 5055 学分之间,双专业与原专业交叉的课程和环节必须在原专业修读,除个人申请外不重复修读。
2.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单独组班上课,上课时间、地点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双专业、双学位的教学任务由双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落实,报教务处协调、备案。
三、双专业、双学位的管理
1.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和环节的考核与成绩记载,参照《山东农业大学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办法》执行。
2.所有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必须取得原专业的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才能向双专业所在院提交毕业和获取学士学位申请。
3.双专业毕业资格、双学位的取得条件严格执行《山东农业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山东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学生的双专业毕业资格、双学位的取得资格由双专业所在院审核、上报,由教务处审查、汇总。
4山东多少分上本科.凡完成双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生,发给双专业毕业证书(一证双专业);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发给双学位证书。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使用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证书。证书中所修专业栏,依原专业、双专业的顺序填写。
5.虽修读双专业、双学位课程,但未完成相应培养方案的学生,其所修课程成绩均作为选修课记入毕业生成绩档案。
四、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缴费标准及其他
1.双专业、双学位的学费按学校规定标准缴纳。
2.学生所缴学费的使用按《关于双专业双学位收费及经费使用办法》执行。
3.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原专业毕业时间与双专业毕业时间一起延长。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