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共10篇) 二O一四年各村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保护耕地,落实基本国策,根据本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二O一四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结合本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乡政府责任目标
科学合理编制本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确定本乡的耕地保护目标。
定期对本辖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提出基本农田建设、保护和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将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向广大农民提供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提供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各种条件。
建立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档案,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动态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基本农田的动态变化趋势。
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管理。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利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庄、集镇内的空闲地,不占
用耕地。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新农村建设和旧村庄拆迁安置等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补平衡义务,严格审批和控
制农村居民建房用地。
对村级反映非法占用耕地案件的报告,从接到之日起3日内安排国土所查处。
二、村委会责任目标
监督村民依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保护耕地;
制止村民损害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
依法维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尊重村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村民符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执行乡人民政府科学合理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服务。
搞好农田保护区的动态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基本农田保护变化趋势。
发现非法占用耕地的,3日内报告镇人民政府。
三、考评办法
上述各项目标完成情况,以年终统计结果为准,要求如实上报,不得漏报、虚报、瞒报。
次年初,由乡政府组织考核小组,对各村上报情况签订目标责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四、奖惩规定
全面完成上述各项责任目标的,定为耕地保护先进村,由乡政府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奖励。
完不成上述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完不成任务或当年违法用地严重的,将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对村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因对乡政府责任目标执行不力,影响本乡耕地保护工作的,乡长和分管副乡长承担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国土资源所各执一份。
乡长:村主任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_____与______村签订201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耕地保有量
不低于镇政府下达的亩。
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镇政府下达的亩。
确保本村区域内无违规用地、无违规占地。
二、考核与奖励
村委会对镇政府下达给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负全责,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镇政府具体组织协调好各项指标落实。
依照镇政府下达给村的指标,国土资源所应在镇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村委会,并促使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自查,镇政府将组织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村整体工作、考核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具体考核办法,镇政府另行制定。
_______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字:
村民委员会村主任签字:月日年
某县2011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加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实现耕
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基本农田保护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管理土地的决定》要求,渠县人民政府与乡人民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一、乡长为本行政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确保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30日期内间辖区耕地面积不少于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公顷。耕地面积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统计数据为准。
二、严格执行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渠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县人民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
三、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
四、制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落实耕地动态监测片区和保护责任人。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
五、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并签订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健全,措施到位,进一步做好农田的灌溉改善和培土工作。
六、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对新开垦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