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5.14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5.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三沙市社会工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教育服务平台
  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下称“省资源平台”,网址:yun.hainan.edu/)自2020年11月24日试运行后,经过不断调整完善,目前已具备全省运行服务的能力。为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的普及应用,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经研究,决定将省资源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完成实名注册。省资源平台已基本建成全省中小学教师实名信息库。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组织教师在省资源平台完善教师账号个人信息,完成实名注册。2021年5月底前各市县(学校)教师注册数至少要达到教师总人数的85%。我厅将不定期通报各市县(学校)教师注册、使用等情况。
  二、开设名师名校网络课堂。省一级学校、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以及省卓越教师工作室、市县名师工作室要积极参与省资源平台数字教学资源建设,利用省资源平台开展
各项教研活动,将线上线下开展活动生成的数字教育资源上传到省资源平台上共享。由此扩大名师名校在我省的引领作用,使更多的本地化优秀数字资源实现共享。
  三、实现市县资源平台与省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已建好资源平台的市县,要在2022年5月底前按照国家和省资源平台相关技术规范,通过升级改造,与省资源平台对接(对接方案另文印发),实现省、市县两级资源平台用户绑定、信息共享。市县资源平台升级改造所需费用由市县自行解决。
  尚未建资源平台的市县,原则上不再自建物理平台。
  四、做好应用指导。整体推进个人空间(包括教师空间、学生空间、家长空间、管理者空间等)和机构空间(班级空间、学校空间和区域空间)的建设,实现“校校有空间、一人一空间、人人用空间”,使省资源平台的应用逐步深入课堂教学,发挥更大作用。
  五、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平台管理员的管理,督促市县级管理员将学校管理员账号密码下发、学校级管理员做好教师个人账号密码的下发以及上传资源的审核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于5月24日前将《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员
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报省电化教育馆。联系人:李娟;电话:66709110;:*****************)。
  在省资源平台使用过程中,如遇有技术问题及其他需要帮助的问题,可通过省资源平台“帮助中心”查看应用指南,或拨打平台技术支撑方的客服热线:4001801818,联系QQ工作:1168187270。
  附件: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员信息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海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员信息表
  市县级管理员
  市县(区)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电话
  邮箱
  学校管理员
  市县(区)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