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估价师(机动车鉴定评估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征求意见稿)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鉴定估价师(机动车鉴定评估师)。
1.2职业编码
4-05-05-02。
1.3职业定义
从事机动车技术状况鉴定和价值评估、机动车质量与技术鉴定等工作的人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学习和计算能力,正常觉、空间感、手指和手臂灵活性及动作协调性,较强的分析、判断和表达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培训参考学时
四级/中级工16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1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100标准学时。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持有C1(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①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①包括汽车维修工、机动车检测工、汽车装调工、汽车回收拆解工、农机修理工、工程机械
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持有C1(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④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⑤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持有C1(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维修工、工程机械装配调试工、摩托车修理工、摩托车装调工、二手车经纪人,下同。
②包括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检测、汽车营销、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保险理赔与评估、汽车制造与装配、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汽车驾驶、起重装卸机械操作与维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③包括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服务与营销、汽车车身维修、汽车美容与装潢、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交通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测、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车电子技术应用、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机电技术应用、计量测试与应用技术。
④包括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汽车智能技术、司法鉴定技术。
⑤包括汽车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智能网联汽车工程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技术、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智能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交通运输、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持有C1(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含)以上。
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9.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技能考核时间: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90分钟,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2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计算机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应在光线充足、通风条件良好、安全措施完善并具有监控设备的厂房或场地进行。考核场所使用面积应根据考生的健康安全要求和鉴定内容确定,以真实生产设备为主的考场,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8㎡(不含设备占地);以模拟仿真设备为主的考场,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不含设备占地)。鉴定设备、工量具等须满足不少于4人同时进行考核。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诚实守信,规范服务。
(3)客观独立,公正科学。
(4)爱岗敬业,保守秘密。
(5)操作规范,保证安全。
(6)团队合作,开拓创新。
2.2基础知识
2.2.1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劳动保护知识。
(2)消防安全知识。
(3)安全管理知识。
(4)环境保护知识。
2.2.2机动车结构与工作原理
(1)机动车的分类、编号和识别代号(VIN)。
(2)机动车总体构造、原理、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3)机动车发动机的结构与工作原理。
(4)机动车底盘的结构与工作原理。
(5)机动车车身及其附件的结构与作用。
(6)机动车电器与电子设备的结构与工作原理。
(7)新能源车辆动力驱动系统的结构与工作原理
2.2.3测量与计量常识
(1)计量基础知识。
(2)测量与误差基础知识。
2.2.4机动车常用材料
(1)机动车常用金属与非金属材料的种类、性能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