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显⽰器件制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6-25-02-03
液晶显⽰器件制造⼯
(2019年版)
中华⼈民共和国⼈⼒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制定中华⼈民共和国⼯业和信息化部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培育⼯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液晶显⽰器件制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以《中华⼈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为指导思想,对液晶显⽰器件制造⼯从业⼈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平和理论知识⽔平进⾏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级⼯、⼆级/技师、⼀级/⾼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增加液晶显⽰器件制造⼯基础知识内容:液晶显⽰器件基本知识、净化技术的基本知识、职业卫⽣及安全⽣产知识、质量管理知识、环境保护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权重表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两部分。理论知识部分: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级⼯中基本要求分值占⽐20%,相关知识要求按⼯种对应职业功能分值占⽐80%,总分100分;⼆级/技师、⼀级/⾼级技师则需要同时考核阵列制造、彩膜制造、成盒制造、模组制造4个职业功能的相关知识内容,相对于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级⼯,基本要求分值占⽐调减10%,⽤于培训与质量控制相关知识考核。技能要求权重与理论知识权重的分配原则基本相同。
三、本《标准》的编制⼯作是在⼈⼒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建设司、⼯业和信息化部⼈事司的指导下,由⼯业和信息化部电⼦通信⾏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具体组织实施的。本《标准》起草单位为京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有:吕晓辉、汤伟伟、曹丽娜、张延永、⽑继禹。参与编写⼈有:仲慧峰、王志刚、王威、韩煦。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科技有限公司、天马微电⼦股份有限公司、京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定⼈员有:秦达、罗云鹏、李⽂明、谭静静、杨旭、刘典、⽯正忠、臧镇⽅、王伟东、殷德新、肖红玺、王超。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京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马微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持,得到了⼈⼒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葛恒双、陈蕾、王⼩兵、张灵芝、贾成千、宋晶梅等专家的指导和⼤⼒⽀持,在此⼀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资源社会保障部、⼯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公布之⽇①起施⾏。
① 2019年1⽉14⽇,本《标准》以《⼈⼒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信息通信⽹络机务员
等1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社厅发〔2019〕9号)公布。
液晶显⽰器件制造⼯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9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液晶显⽰器件制造⼯①
1.2职业编码
6-25-02-03
1.3职业定义
操作镀膜、曝光、显影等设备,制作、装配和调试液晶显⽰器的⼈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级⼯、⼆级/技师、⼀级/⾼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部分⼯作环境为温、湿度恒定房间或排⽓通风房间。
1.6职业能⼒特征
具有⼀定的学习及分析判断能⼒;具有⼀定的形体知觉、空间感;⼿指、⼿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强。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中毕业(或同等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可申报五级/初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②⼯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①本职业分为液晶显⽰器件阵列制造⼯、液晶显⽰器件彩膜制造⼯、液晶显⽰器件成盒制造⼯、液晶显⽰器件模组制造
⼯四个⼯种。
②相关职业:半导体⽣产制造相关职业,下同。
——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可申报四级/中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可申报三级/⾼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级技⼯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级技能为培养⽬标的⾼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3)具有⼤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可申报⼆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级技⼯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作2年(含)以上。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级/⾼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作4
年(含)以上。
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理⼯类专业,如材料化学、电⼦信息⼯程、计算机、机电⼀体化等专业,下同。
1.8.2鉴定⽅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式进⾏,主要考核从业⼈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式进⾏全⾯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监考及考评⼈员与考⽣配⽐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员与考⽣配⽐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员与考⽣配⽐为1∶5,且考评⼈员为3⼈(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含)以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不少于120min,四级/中级⼯不少于160min,三级/⾼级⼯不少于200min,⼆级/技师不少于240min,⼀级/⾼级技师不少于2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技能考核在具有必备设备、⼯装、夹具、测量⼯具及明亮、洁净、安全设施完善的净化场所进⾏。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作热情,主动进取。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善于沟通,团结合作。
(4)忠诚感恩,正直诚信。
(5)遵守操作规程,做到⽂明、安全⽣产。
(6)注重技术保密,不得擅⾃外传、泄露。(7)刻苦学习,努⼒提升技术⽔平和创新能⼒。
2.2基础知识
2.2.1液晶显⽰器件基本知识
(1)液晶的特性及种类。
(2)液晶显⽰器的基本结构。
(3)液晶显⽰器的显⽰原理。
(4)液晶显⽰器件的种类。
(5)液晶显⽰器件的基本特性。
(6)液晶显⽰器件的主要材料。
(7)液晶显⽰器件的基础制造⼯艺。
(8)液晶显⽰器件制程不良的判定及预防⽅法。
2.2.2净化技术基本知识
(1)净化间的特点及净化级别。
(2)净化间的要求及规章制度。
2.2.3职业卫⽣及安全⽣产知识
(1)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净化环境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材料、化学品使⽤安全知识。
2.2.4质量管理知识
(1)质量管理的性质与特点。
(2)质量管理的法规与⽅法。
2.2.5环境保护知识
(1)⽣产废液或⽓体的排放与处理规则。
(2)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规则。
2.2.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3)《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相关知识。
3.⼯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级⼯、⼆级/技师、⼀级/⾼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级⼯:液晶显⽰器件阵列制造⼯、液晶显⽰器件彩膜制造⼯考核1、2、3项职业功能,液晶显⽰器件成盒制造⼯考核4、5、6项职
业功能,液晶显⽰器件模组制造⼯考核7、8、9项职业功能;⼆级/技师、⼀级/⾼级技师:各⼯种均考核1、2、3、4、5项职业功能。
3.1五级/初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