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评价机构遴选备案技术评估指南
一、备案材料受理和审核
备案申请人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机构信息、实施方案、人员场地、设施设备清单、质量管控措施、培训评价台账、证明材料等。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受理后,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说明原因。
(一)企业、技工院校申请自主认定备案机构材料
1.申请报告
2.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申请表;
3.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
5.中央企业(集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复印件(非央企分支机构申请备案无须提供);
6.其他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确认的央企驻赣分支机构无需提供)
(1)申报职业(工种)和标准目录清单;题库或卷库清单(每个职业每个等级须提供3套及以上样卷,采用非考试方式的提供评价方案);
(2)考评员、督导员(内督)等工作人员名录及技术
技能水平证明复印件;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章制度汇编(含:岗位职责、考务管理、考评督导人员管理、证书管理、应急预案、技能岗位待遇或激励政策等);
(4)场地、设施、设备等清单及资产有效佐证材料。
(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请备案机构材料
1.申请报告;
2.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基本情况表;
3.法人登记证书(其中: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无需提供);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
5.推荐单位推荐函;
6.其他材料
(1)培训评价经验及题库资源(其中:培训评价经验须提供补贴性培训开班文件、原始花名册、签到表(如为承接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培训项目的也可提供含有相关委托承办字样的原始通知)等相关台账资料,试题样本每个职业每个等级提供5套);
(2)考评员、督导员、专家团队等专业知识技能水平证明复印件及聘用合同(文件、聘书);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章制度汇编(含:岗位职责、考务管理、质量管控、证书管理、财务制度、应急预案等);
(4)场地、设施、设备等清单及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复
印件;
(5)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
二、评估内容和专家选取
严格对照本办法规定的具体条件,重点核验申请备案单位性质、职业(工种)范围、相应职业标准,实施条件及能力等情况。评估内容包括:
(一)申请备案单位基本情况;
(二)培训评价经验和场地、设施、设备情况;
(三)管理人员、考评员、督导员、专家团队情况;
(四)考务管理、质量管控、应急预案等制度建设情况;
(五)其他需要评估的内容。
评估专家从高技能人才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从业方向应大体与评价机构申报职业(工种)契合。对评估职业(工种)所需专家不在高技能人才专家库内的,应选取具有相关领域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专家担任。
三、评估方法和流程
(一)对央企驻赣分支机构、省属企业、技工院校申请开展自主认定,技术评估可采取材料核验、专家论证、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
(二)对申请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单位,应坚持拟开展认定职业(工种)为其主责主业范围,评估按照下列程
序进行:
1.制定评估方案。根据评估对象情况,各级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评估方案(含评估时间、评审专家专业范围、人数、评估安排等);
2.随机抽取专家。根据评价机构情况,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如有需要可组成若干评审小组,每个评审小组3-5名评委。
3.组织实施评估。根据规定的申请备案条件,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核查+质询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术评估,由评估专家撰写书面技术评估报告,并签字确认。
附件2
评价机构遴选备案条件
一、企业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应具备的条件
1.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待遇和管理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有比较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措施,对本企业已经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能落实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2.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直接相关,从业技能人员较多(相关岗位在岗职工不少于100人)、关键领域技能含量较高,在业内拥有较强影响力;
3.按规定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或其他经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经费保障,且认定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二、技工院校申请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应具备的条件
1.拟开展评价职业(工种)的相关专业有注册学籍的在校生,配有专(兼)职师资;
2.拟开展评价职业(工种)等级与办学层次相一致;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经费保障,且认定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