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管委会,新区各有关部门、各园办:
  2018年11月13日20时41分,西安市灞桥区纺渭路新农村附近,一辆水泥罐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9人死亡,另有3人受伤送往医院救治,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胡和平作出批示,要求省市负责同志迅速赶赴现场处置,西安市、省卫计委要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公安部门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做好善后工作。省长刘国中批示要求,迅速组织专家对伤者进行抢救,安排力量妥处善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永康和省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成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工作。11月14日下午,省、市专门召开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安排部署以道路交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为认真落实省、市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年终岁尾道路交通安全,现就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各新城管委会和新区公安局、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认真汲取“11.13”事故教训,增强敏锐性,充分认清冬季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形势和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汲取本次事故教训,强化警示,结合《国务院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安委办发〔2018〕159号)及《西咸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西咸安委办发〔2018〕112号)要求,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梳理查薄弱环节和危险因素,注重道路交通领域排查重点,全面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立即行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二、严肃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年终岁尾,恰逢“冬防期”来临,部分商混站、货运企业、建筑工地为了完成生产任务“赶工期”,极易出现冲动性生产甚至违法违规生产,水泥运输车、砂石料运输车、混凝土罐车、渣土车极易出现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这些问题预计在年底前后将进一步凸显。因此,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小型客车超员的打击力度,紧盯劳务市场超员拉客、乡村客运超员,加强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等客货运车辆的安全检查,查看车辆载客货情
况,了解连续驾驶时间、卫星定位装置使用情况;要倒查企业负责人责任,依法上限处罚。对于所属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或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货运企业,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对客货运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和处罚。
  三、大力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
  各新城管委会和新区公安局、新区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除对今年确定的道路事故多发路段(点)进行彻底整治外,还要以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农村危险路段以及通往景区复杂道路为重点,加大冬季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隐患,增加道路交通警示标志和市政道路照明,明晰道路标线,加强道路维护、养护,及时修补坑洼路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扎实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
  各新城管委会和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公务用车、客运车、货运车、出租车、渣土车、校车、洒水车等
各类车辆企业或单位的日常管理。要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加强车辆源头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定期维修、检测和出车例检制度,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带病上路。要督促各类车辆所属单位充分利用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防止发生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法上下客和串线经营等行为。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各类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给人民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为深刻吸取教训,严防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加剧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再次对辖区道路交通在“人、车、路、企、管”各方面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大源头监管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易结冰、事故多发、安全设施不全等重点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采取增设提示牌、增加警示灯、施划减速线、铺撒砂石等措施,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对近期无法整改的危险路段,要设岗引导,加强管控。县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等要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的“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逐一检查客运车辆轮胎花纹深度、刹车磨损程度等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秩序管理
  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加大路面投警力度,着力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确保重点路段、高峰时段管控到位;要坚持定点检查和路面巡查相结合,加大对酒后驾驶、超速、超员、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镇人民政府、交通运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严格执行“六必查”(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依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四、加强应急处置
  县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和协作联动,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做好道路交通影响评估,并视情分级启动应急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加强预案演练。要备足应急物资和救援装备、设备,提高应急手段和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第一时间实施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镇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金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牢红线意识,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道路交通事故也是最易造成死伤事故的主要根源,极易给人民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当前,正值旅游高峰,人流车流密集,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镇和公安、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要切实消除侥幸心理,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大检查,坚持杜绝类似事故发生。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松劲懈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严守安全红线,树牢底线思维,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力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立即专题分析本辖区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遏制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措施,切实把全县交通秩序暨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重点监管,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
  各镇和公安、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立即行动起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及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一是清查重点路段交通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道路、事故多发点段,迅速采取整改和防范措施;
  加大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重点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确保众出行安全、畅通;
  对正在施工的公路要进行全面检查,严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设置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到位。特别对通往旅游风景区道路及景区所在道路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进行系统、细致、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没有防护栏、防护墩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崖、傍水、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立即组织进行整改,在未得到有效整治前,及时设立明显提示或警告标牌,必要时派人驻点把守,确保景区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是清查运输企业安全隐患。由县交安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辖区内旅游客运、危化品等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动态监控责任是否履行,车辆安全状况是否达标,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是否处理,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相关制度,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切实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三是清查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强化车辆安全性能,深入排查“七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督促“两客一危”、校车、旅游包车、农村面包车等企业和车辆所有人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暑期结束后,迅速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员开展专项检查。四是清查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对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的重点车
辆驾驶人进行集中清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曝光或书面告知当事人,提示相关法律责任,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
  三、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控
西安发布最新通知  各镇和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下沉到路面,落实路段承包责任制,采取过硬措施,持续深入开展“三反一查”暨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重点路口、人流密集处的警力部署,严格车辆停放管理,及时清障。公安、交警、运管、工商质监、城管执法等部门要持续开展城市道路治乱疏堵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当前城市交通秩序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容易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突出违法和重大隐患,坚持严管严查常态化,全力消除致乱、致堵、致祸隐患。二是加强国省县道等主干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以治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机动车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要认真分析交通违法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突出重点时段和路段,科学安排勤务,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三是加强暑期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管理。目前正值旅游高峰季节,人流和车流量较大,各镇和县交安委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模式,确保对景区道路特别是双休日、
节假日人流、车流高峰期路面的有效监控。尤其要加强通往扁都口景区g227线等重点景区道路的路面监控,采取派驻警力定点驻守、增加流动巡逻密度和频次等管控措施,对进入我县的旅游车辆采取发放安全提示卡和辖区路线图等方式,严把景区入口、出口道路关,对进出入景区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逢车必查,逐人核对,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营运客车违法超员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扩大路面管理覆盖范围。四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发挥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体系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两站一室三员”和农村交警中队的职能作用,严守出村口、乡镇要道口,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的检查劝导,重点整治农用三轮电动车载客、货车违法载入、面包车超员以及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集中清理农村道路打场晒粮,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五是加强近期汛期交通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气象、交通、运管等部门,加强路况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机制,全力预防汛期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道路拥堵。要根据本地汛情变化及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强化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交通管控,落实雨天限速、控距、亮尾灯管控措施,严防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