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1.02.09
∙【字 号】
∙【施行日期】2001.02.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了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省政府从去年8月起部署全省各级政府全面清理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至1999年底制订的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经2001年2月5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决定对省政府209件,省政府办公厅79件,共288件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二00一年二月九日
陕西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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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 文号 ┃
┠──┼────────────────────┼──────────┨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处罚办法 │陕政发〔82〕255号 ┃
┃3 │《陕西省旅游和来访外宾行李安全管理暂行规│陕政发〔西安发布最新通知88〕255号 ┃
┃ │定》 │ ┃
┃4 │关于调整农林特产税税率的通知 │陕政发〔93〕12号 ┃
┃6 │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的通知 │陕政发〔80〕183号 ┃
┃7 │关于加强税收工作的通知 │陕政发〔82〕161号 ┃
┃8 │《关于征收临时经营工商税的办法》的通知 │陕政发〔83〕189号 ┃
┃9 │关于颁发《陕西省税收征收驻厂管理办法(试│陕政发〔86〕1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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