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0西安限行规定(最新)
昨日,在此前从未实施过机动车限行政策的西安,多名车主因违规上路被拦下。
3日22时6分,当地发布雾霾天气限行通知,4日起实施,当天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限制上路。
不少当地市民吐槽,政策发布和实施之间不足2小时,“无缓冲余地”。对此,西安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收到通知
西安发布最新通知
后即尽快公布,“有不合理的地方,但仍会对违规车主依法处罚。”
限行车辆上路被拦停
3日夜间,一则“西安市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的消息在网络流传。消息称,4日起将在全市实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4日当天,车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将限制上路。
西安车主霍女士在网上看到限行消息时,已是3日夜间11点,
如此紧急的限行令让她一度以为是谣传。
她表示,自己车牌尾号在限行之列,当天并未开车。而4日一大早,西安三环路附近就有多辆尾号是4或9
的轿车被拦停。这让她
认定了“限行令”的真实性,“但为何会深夜发布,次日实施?”她
非常不理解交管部门这一做法。
西安车主刘晨(化名)告诉记者,自己4日上午才得知消息,当天有不少在限行之列的车主把车开上了路。“这是西安第一次真正意
义上的限行,应该给车主一定的缓冲时间。”
限行前两小时发通知
当日22时54分,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也公布了此公告。而此时,距限行开始的“4日”仅剩一个多小时。
据当地媒体报道,今年9月,西安市政府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指出,发布黄预警时,公安部门要做好限行准备,并提前1日以上向社会发布限行通告。
焦点1
为何限行令发布如此“紧急”?
治污减霾办称2日发布预警;交管部门表示3日晚收到通知
记者查询发现,西安市气象台11月3日6时10分发布霾黄预警信号。而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2日发布的
《关于升级我市空气重污染预警至Ⅲ级(黄)的通知》(简称《预警
通知》)中提到,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20%以上机动车(特
种车辆除外)准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提前1日以上向社
会发布禁限行预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
行措施)。
治污减霾办工作人员向实,《预警通知》是由环保局、气象局等多部门联合商定,然后由治污减霾办统一下发到执行部门。“我们的通知是2日夜间下发,当晚就下发到各部门。”
为何收到通知较晚?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下发后,肯定会经
过不少程序。我们作为执行单位,接到通知后就尽快公布了。”
焦点2
限行前2小时发布通知是否合理?
专家表示应提前一日公布;律师称交管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
《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升级我市空气重污染预警至Ⅲ级(黄)的通知》要求,限行20%以上机动车,据上述宣
传科负责人介绍,西安当地有超过250万名车主,以此计算,4日
当天被限行的车辆约50万辆。
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限行通知确为该局公布,除外,官微和先后发布。
“今日限行已经开始,执勤人员也已开展查处工作。”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颖廉看来,此类应急举措提前一日公布是合理要求,但是如果政策实施与公布之
间仅有2小时,就不甚合理。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称,限制机动车通行涉及公民财产权的行使,应当慎重,国家并没有法律层面上的规定,由地方根
据具体情况在其权限范围内规定,发布限行措施应该提前一日进行
公布。
焦点3
对违规上路车主处罚是否合适?
交管部门称可能会酌情处罚;专家认为应给“过渡期”
西安市交通管理局宣传科负责人表示,污染天气限行的目的是提高市民绿出行意识,因此当天查处的违规上路的车主将会按照规
定处以200元甚至扣3分。“由于是第一次限行,操作时难免
会有不合理之处,交警也可能会酌情处罚。”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法律制定出来就要遵守,西安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合法但不合理。”王优银认为,政策执行
应该注重人性化,交管部门在碰到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后,可以进
行劝阻,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进行。
对此,胡颖廉称,政府部门在面临特殊情况时,要采用非常规的办理程序,对相关部门充分授权。“就拿这次限行来说,应该给市
民一定的过渡期,政策执行时也要体现柔性和人性化。”他表示,
夜间公布限行令,很多市民仍处不知情状态,如果违规也非主观恶意,依照惯例对其进行扣分的行为不妥。
一、11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
11月5日、6日为公休日,不限行;
11月7日限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
11月8日限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以此类推。
限行规则: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日期
为11日限行1和6,12日限行2和7,13日限行3和8,14日限行
4和9,15日限行5和0,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
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
公休日不限行。
“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号码末位为英文字
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作为尾数执行)。限行某个尾号所
对应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当日不得上路行驶。
三、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类情形:
3、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五、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级或升级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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