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8.17
【字 号】市政办函〔2018〕191号
【施行日期】2018.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7日
西安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77号)及《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有效解决我市殡葬领域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众切身利益,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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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建设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太平间违规治丧、宗教场所违规设立骨灰存放设施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团结协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属地管理,依法整治。以各区县政府作为整治工作主体,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规范管理,完善殡葬管理体制机制。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占用耕地、毁林建墓。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的健在配偶等特殊人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转让经营管理、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及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墓位)。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9.公墓以墓穴(墓位)为抵押物,许诺高额返利非法向社会集资的行为。
  10.公墓未经审批跨行政区域设立办事处或销售点,未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民政部门备案,违规销售行为。
  11.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未按政府规定投资建设、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价格未经审批。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3.制售超面积豪华墓体、超大超高墓碑。
  4.在火葬区违规制售棺木等土葬用品,在土葬区销售水泥预制墓体。
  5.违规运输遗体行为。
  (三)日常管理中的违规行为。
  1.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水资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的。
  2.在除公墓(骨灰堂)以外的其他地方散埋乱葬的。
  全市各区县、各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含已报待批公墓)、城市及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8月中旬)
  各区县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区县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8月中旬—9月上中旬)
  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自查和检查表见附件1)。8月底前,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向市民政局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自查表及阶段性工作报告。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年9月中旬前)
  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区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25日前)
  各区县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民政局等部门将对全市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各区县及相关部门把整治成果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之中。全市专项整治情况将于9月底前向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广亭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鲁强、市民政局局长王碧辉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民委、市农林委、市物价局组成,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局长王碧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分管殡葬领域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各区县及相关部门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即行撤销。(西安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