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1.04
【字 号】新政办发【2018】2号
【施行日期】2018.0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8】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稿)》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行制定。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区长任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环保新城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各街办、幸福路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建住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城棚改办、区卫计局、区城中村管理办、公安新城分局、公安站前分局、环保新城分局、交警新城大队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治污减霾办(电话:83247001,传真:83295352/8324
7001),办公室主任由环保新城分局局长(83240395)担任,日常工作由胡利涛(83229737/133****0072)具体负责,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在区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守。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示;拟定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指挥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做好各单位间协调工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上级通知,及时启动(或解除)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各成员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相关工作;承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对各成员单位拟订或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进行备案(区本级不对部门方案进行评审,工作原则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确定);对应急响
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监督和管理;承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
  各成员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企业、医院、学校等单位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区政府办(区应急办):做好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
  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负责新城区“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应急的相关情况和工作要求;做好健康防护、公民和企业自愿减排措施的宣传工作。
  环保新城分局:负责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以及督导工业污染源“一厂一策”落实。
  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督导辖区幼儿园、中小学及同等学历学生落实停止户外活动、停课等措施;结合市教育局总体部署,在学校教室安装新风或空气净化系统。
西安发布最新通知  公安新城分局、公安站前分局:按照市公安局要求,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及大型活
动户外管控工作。
  交警新城大队:落实不同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加大冒黑烟车的管控力度,配合环保新城分局落实对超标排放车辆的检查。
  区城管局:督导城市道路、出土工地、拆迁工地、渣土清运、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督导所属非道路移动机械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督导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
  区建住局:督导全区各类建设工地、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及所属非道路移动机械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区交通局:督导汽车维修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区城(棚)改办:督导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施工工地及所属非道路移动机械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区卫计局:组织医疗救治,及时监测、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大气
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呼吸道等大气污染相关疾病24小时急(门)诊的监管工作。
  区监察局、政府督查室:按照区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对各项应急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各街道、管委会要加强属地监管职责,积极履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检查、巡查,实施污染源动态管控。
  4.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区建住局、区城棚改办、区城管局、环保分局要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在市重污染天气指挥部污染管控预警单下发后,第一时间开展巡查,做好污染源管控。
  5.信息宣传组职责。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与相关单位共同组成信息宣传组,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负责舆情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和媒
体应对工作,并引导公众做好污染应对,化解、消除舆论不良影响,确保区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处置情况。
  6. 督导检查组职责
  由区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与区应急办、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及相关单位共同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反馈有关情况,开展重污染天气原因调查、应急效果评估以及损害调查评估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预警、黄预警、橙预警和红预警。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蓝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