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作业本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青岛教育局【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1.19
【字 号】青教办字[2016]10号
【施行日期】2016.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作业本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6]10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初中学校:
  按照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和事权、财权相统一原则,2016年青岛市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及执行实行"预算编制与执行一体化系统"报送,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作业本采购预算无法实现市级主体申报,自2016年秋季起,全市义务教育段学生作业本实行区市教育(体)局自主招标采购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管理,严格实行免费作业本集中招标生产供应
  免费作业本采购要按照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区市进行统一招标采购。采购标准依据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转
发的通知》(青价费〔2011〕2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小学1至2年级每生每学年为15元,3至6年级每生每学年为2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为30元。各单位与中标企业要签定规范的生产服务合同,确定供货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和售后服务办法,确保足额供货。局属初中学校使用所在区统一招标采购的产品。
  二、强化监督,切实保障免费作业本质量安全
  作业本印刷用纸张(含封面、封底)的材质、亮度、采用油墨和装订等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要求。各区市教育(体)局要加强对学生作业本生产企业的检查、监督,进行过程跟踪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做好作业本生产供应工作。在发放前要严格审查生产企业的相关质量检测报告,杜绝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招标技术参数的作业本流入学校。
  各单位要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质检等部门对免费作业本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严禁出现边免费、边收费现象。对未按规定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作业本不符合质量要求、未进行统一招标生产供应的将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调研创新,积极推进免费作业本功能开发
  各区市教育(体)局要加强对免费作业本使用情况的调研和教育新功能的研发,听取专家、师生、家长的意见,鼓励中标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在符合质量技术规范的前提下,体现区域特,提升作业本的安全性、实用性、教育性和艺术性,不断提高学生作业本管理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各单位要确保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工作完成后要将实施情况通过金宏网报市教育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未尽事宜,请与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林晓晖,:82734197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