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幼儿园退费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岛市的所有幼儿园,包括公立、私立、民办幼儿园。
二、退费原则
2、 学生离园,所交费用将按以下方式退还:
(1)家长在学期结束前提出退费,可按学期收取的学费比例,按学期期初有效申报的学生总数,退还至少还交费用的70%;
(2)家长在学期结束后提出退费,按学期期初有效申报的学生总数,退还至少交费用的50%;
(3)家长中途提出退费,按学期期初有效申报的学生总数,退还至少交费用的30%。
三、审核方式
关于退费申请案,在收到申请后,幼儿园会组织教育审核组,由主管领导、园办有关人员、任课老师等共同审核。经审核组审核,审核组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变更说明
本制度有调整的,提请园办和教育局审批后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青岛市幼儿园退费制度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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