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幼儿园退费制度
    青岛幼儿园退费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岛市的所有幼儿园,包括公立、私立、民办幼儿园。
    二、退费原则
    1、 根据幼儿园规章制度,入园费用支付完毕后,若学生由于家庭原因转入其他园,原所交纳的学费,按每月教育费实际支出金额,按学期收取,均可退还。
    2、 学生离园,所交费用将按以下方式退还:
    (1)家长在学期结束前提出退费,可按学期收取的学费比例,按学期期初有效申报的学生总数,退还至少还交费用的70%;
    (2)家长在学期结束后提出退费,按学期期初有效申报的学生总数,退还至少交费用的50%;
    (3)家长中途提出退费,按学期期初有效申报的学生总数,退还至少交费用的30%。
    三、审核方式
    关于退费申请案,在收到申请后,幼儿园会组织教育审核组,由主管领导、园办有关人员、任课老师等共同审核。经审核组审核,审核组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变更说明
    本制度有调整的,提请园办和教育局审批后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青岛市幼儿园退费制度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