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全市教育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4.01
【字 号】青教办字[2015]31号
【施行日期】2015.04.01
青岛教育局【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全市教育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5]31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动态和成效,更好地为各级领导正确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确保2015年全市教育政务信息工作实现新跨越,现将进一步做好教育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切实提高教育政务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1.教育信息工作是了解情况、进行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渠道,也是宣传教育、塑造形象的重要平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切实把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做到"三个同步":与本单位
工作同步研究规划、同步推进落实、同步考核督查。要切实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建立和落实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主抓、专(兼)职信息员具体负责的信息工作领导机制。要明确政务信息工作责任部门,至少确定1名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强、工作作风实的人员为信息员。要加快建立完善本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的政务信息报送网络,确保每所学校、每个级部、每个教研组都安排政务信息员。请各区市教育(体)局、有关民办学校和机关各处室填写《全市教育政务信息工作负责部门和联系人统计表》(附件1),于4月3日(星期五)前,通过金宏网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2.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重视并及时掌握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为政务信息员参加本单位重要会议、阅读文件、学习培训等提供便利条件;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激励约束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奖励制度。各单位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与市教育局办公室的沟通联系,统筹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的审核把关和报送工作。各单位政务信息员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到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误报。
  3.充分发挥省、市信息直报点和信息员作用。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部分单位和个人被省委
、省政府办公厅,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确定为信息直报点或信息员,为加强管理,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填写《教育系统全省、全市政务信息直报点和信息员统计表》(附件2),于2015年4月3日(星期五)前,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教育局办公室用户。要充分利用直报点平台,发挥直报点和信息员作用,及时、规范地报送我市教育在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上的工作措施、工作进展、工作效果和工作建议。凡是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或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直报的信息,必须经市教育局办公室的审核把关。一般性信息经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要经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统一上报。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改革发展任务的落实推进情况,广泛收集,深度挖掘,努力提高政务信息质量。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信息的报送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各级领导专项工作部署,及时跟踪反馈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及意见建议,最大可能地收集干部教职工、家长、学生的真实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本单位教育重点改革发展任务进展情况。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着力反映新常态下本单位的创新性做法、取得的新成就、总结的新经验、遇到的新问题,推动本单位政务信息报送从以动态类信息为主,向以经验推广类、问题建议类和调查研究类信息为主的转变,鼓励各单位围绕主题报送图片(突出学生)信息。
  3.教育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要把民生问题作为政务信息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众热切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反映力度,定期反馈市(区市)办实事、招生考试、教师招聘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努力使信息工作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通道,为提高教育惠民水平提供信息支撑。
  4.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情况。围绕信访案件、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公共安全事件、各种不稳定因素和苗头隐患,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公众情绪、舆论倾向、事件苗头等社会动态,切实做好紧急信息和预警信息的报送工作。
  5.统筹做好关键节点信息报送工作。要把握新学期开学、教师节和重大节庆、政治活动的契机,提前谋划,及时报送本单位的特、创新活动情况。
  6.做好重大信息约稿报送工作。市教育局办公室将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上级约稿要求,统筹确定主题,定期向各单位约稿,并分别向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局主要领导报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约稿要求,及时报送高质量的约稿信息。
  三、健全制度、强化考核,确保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化运行
  1.严格信息报送程序。各单位对上报的政务信息必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重大信息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重要紧急信息必须在情况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要高度负责,严格审核,严把关口,切实提高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坚决杜绝上报虚假信息。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对一些涉密信息必须严格审查、专人专报。信息报送须通过金宏网"信息管理"窗口"地方信息"栏目报送信息,其他渠道报送的信息,市教育局办公室一律不予接收和采用。
  2.规范信息报送格式。请各单位从2015年1月份起,将报送的信息按时间进行编号;2015年4月份起,将报送题目统一规范为"单位简称+2015第**号+信息题目"(比如:青岛**中2015第**号四项举措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区教体局2015第**号多措并举推进小班化教育)。
  3.落实通报考核制度。市教育局将把政务信息报送情况纳入直属学校学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机关处室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今年市教育局办公室将继续对各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和年终汇总评定,对信息报送数量较少、质量较差的单位进行约谈。对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体性事件等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崔锡杰、王冰清,:85912928
  附件:青教办字[2015]031号.doc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