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等教育⾃学考试课程考试⼤纲经济法学原理(课程代码:07944)
湖南省⾼等教育⾃学考试课程考试⼤纲
经济法学原理
(课程代码:07944)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编
2016年12⽉
⾼等教育⾃学考试课程考试⼤纲课程名称:经济法学原理课程代码:07944
第⼀部分课程性质与⽬标
⼀、课程性质与特点
经济法学原理是⾼等教育⾃学考试法律(本科)专业和经济法学(本科)专业的专业核⼼课程。整个课程分为经济法总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四个部分,共20章内容。经济法学原理具有:挑战性、跨学科性、体系相对松散性、演变性的特点。
⼆、课程⽬标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通过对经济法的概念、历史沿⾰和地位、基本原则、调整⽅法、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和经济法体系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学习,⼒求准确反映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阐释科学的经济法学体系。在总揽世界各国经济法的⽴法与实施及法学研究的经验基础上,重点研究中国经济法的⼀系列问题。通过本课程学习,使考⽣熟悉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基本原理、基本法律制度及主要法律规定及经济法各个领域最前沿的研究成果、最新研究动态,提⾼考⽣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实际应⽤能⼒和科学研究能⼒。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经济法作为独⽴的部门法,它是由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和国家引导调控法三个基本⽅⾯的法律构成。经济法虽是⼀个独⽴的部门法,但⼜与民商法、⾏政法有着密切联系,特别是经济法中的国有企业法同民商法,财政、税收、⾦融等各种经济政策法以及⾏政法有着更为密切的关联,并有许多交叉或互相适⽤的情形。要做具体分析,不能⼀概⽽论。例如,财政税收有经济调节功能,也有传统的为国家机关提供经费的功能。鉴于前者,它具有经济法性质,⽽鉴于后者,它⼜具⾏政法属性。⼜如银⾏法、证券法等⾦融法中,有经济法性质的规范,也有属于民商法性质的规范,那些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信贷、证券交易等经济关系的便属于民商法性质。
第⼆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标
第⼀章经济法的产⽣和发展
⼀、学习⽬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考⽣了解经济法产⽣的社会根源,市场调节机制与法律的同步演变规律,“国家调节说”的经济学和法哲学基础。熟悉美国同德、⽇等国两类经济法发展模式的基本共同点和区别,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发展的背景和途径的特殊性。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标
(⼀)经济法产⽣的社会根源(重点)
识记:⽣产社会化与“市场失灵”
理解:国家调节机制与国家经济职能的出现
应⽤:法律体系的因变与经济法的产⽣
(⼆)经济法产⽣和发展的经过(次重点)
识记:早期社会的国家经济管理与⽴法
理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和发展
应⽤: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法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般)
识记: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和发展的背景与途径
理解:苏联、东欧国家的经济法
应⽤:中国经济法的⽴法概况
第⼆章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学习⽬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考⽣了解经济法的基本属性以及“国家调节说”的重要地位,国内外法学界在经济法调整对象上的主要观点,国内外学者在经济法概念和调整对象上的争论。理解经济法的定义以及它所集中反映的经济法本质属性,掌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理论以及经济法同民商法、⾏政法有哪些区别。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标
(⼀)经济法的本质和定义(重点)
识记:经济法的定义
理解:经济法定义的特点
应⽤:国内外经济法概念诸说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次重点)
识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同民商法、⾏政法等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联系和区别
理解: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民间社会经济关系,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与国家⾏政管理关系
应⽤: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和分类
(三)中国法学界关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主要观点评介(⼀般)
识记:“纵横经济关系说”,“密切联系说”,“管理⼀协作说”,“经济管理关系说”,“综合说”,“学科说”等学说
理解:上述学说调整对象的范围⼤⼩
应⽤:评价上述学说
第三章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
⼀、学习⽬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考⽣了解经济法价值的主要特点,何谓经济法理念,经济法理念同经济法价值之间的关系。理解经济法的权利再分配功能,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贯彻经济法基本原则需要注意的问题。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标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理念(重点)
识记:经济法的价值
理解:经济法的理念
应⽤:经济法的功能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次重点)
识记:经济法原则的基本特征
理解:经济法原则的确⽴依据
应⽤: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要求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般)
识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核⼼内容
理解:经济法基本原则内容的两个层次
应⽤: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贯彻
第四章经济法的⽴法体系
⼀、学习⽬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考⽣了解经济法⽴法内容上的体系构成,经济法规范形式上的体系构成。理解如何从理性分析与实证分析两个⽅⾯论证经济法体系的三个基本法律构成。掌握经济法基本法律构成的关系。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标
(⼀)经济法法律规范的分类和结构(重点)
识记:经济法在⽴法内容上的分类和结构
理解:经济法在形式上的分类和结构
应⽤: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如何决定着经济法的内容及其分类
(⼆)经济法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次重点)
识记:经济法基本法律的认定
理解:经济法基本法律认定和鉴别的两种⽅法
应⽤:实证分析和理性分析;如何分析认定经济法体系的三个⽅⾯
(三)经济法基本法律构成的关系(⼀般)
识记:经济法基本法律在其调整领域和所担当任务上的分⼯
理解:经济法体系的核⼼
应⽤:经济法体系核⼼的发展变化过程
第五章经济法的责任制度和实施机制
⼀、学习⽬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考⽣了解经济法责任制度的特点,经济法责任的形式与制裁⽅式。理解经济法责任的形式体系,掌握经济法法律适⽤机关和适⽤程序的特点。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标
(⼀)经济法责任制度(重点)
识记:经济法的法律后果
理解:经济法责任
应⽤: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和社会性
(⼆)经济法责任的形式与制裁⽅式(次重点)
识记:经济法责任的形式
理解:经济法责任的制裁⽅式
应⽤:经济法责任的种类
(三)经济法实施机制(⼀般)
识记:经济法实施体制
理解:经济法适⽤机关
应⽤:经济法适⽤程序
第六章市场规制法概论
⼀、学习⽬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考⽣了解市场规制法的特征,理解市场规制法的体系,掌握市场规制法的经济法属性。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标
(⼀)市场规制法的经济法性质(重点)
识记:市场规制法的经济法属性
理解:反垄断法的经济法属性
应⽤:反垄断法的法律关系的特点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任务和⽴法体系(次重点)
识记:市场规制法的基本任务
理解:市场规制法的特征
应⽤: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在国家调节⼿段上的不同
(三)市场规制法的⽴法体系(⼀般)
识记:国家对市场竞争的规制
理解: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
应⽤:对其他不公平交易⾏为的规制
第七章反垄断法
⼀、学习⽬的与要求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址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考⽣了解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框架。理解垄断协议的含义、分类以及滥⽤市场⽀配地位的形成。掌握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的含义与界定⽅法,滥⽤市场⽀配地位的具体表现、含义和危害,以及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标
(⼀)垄断协议(重点)
识记:垄断协议的含义和分类
理解: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
应⽤: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
(⼆)滥⽤市场⽀配地位(重点)
识记:滥⽤市场⽀配地位的表现
理解:相关市场的界定
应⽤:典型滥⽤市场⽀配地位的具体分析
(三)经营者集中的含义、分类和基本途径(重点)
识记:经营者集中的含义
理解:经营者集中的分类
应⽤:经营者集中的基本途径
(四)⾏政垄断(次重点)
识记:⾏政垄断的概念
理解:⾏政垄断的构成要件
应⽤:⾏政垄断的主要表现
(五)反垄断法的适⽤制度(次重点)
识记:反垄断法的适⽤除外制度
理解:反垄断法的域外适⽤制度
应⽤:反垄断法的适⽤原则
(六)反垄断法的实施(⼀般)
识记: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关
理解: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
应⽤:反垄断法的实施程序
第⼋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学习⽬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考⽣了解不正当竞争⾏为的构成要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与性质。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般条款与具体条款的关系。掌握对典型不正当竞争⾏为的认定与处罚。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标
(⼀)典型反不正当竞争⾏为(重点)
识记:市场混淆⾏为、商业贿赂⾏为、虚假宣传⾏为、侵犯商业秘密⾏为、不正当有奖销售⾏为、诋毁商誉⾏为
理解:典型反不正当竞争⾏为的构成要件
应⽤:典型反不正当竞争⾏为的确认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次重点)
识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般条款
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三种法律责任形态
应⽤: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追究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般)
识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与发展
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性质
应⽤:不正当竞争⾏为的构成要件
第九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学习⽬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考⽣了解“消费者”这⼀概念,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经营者对消费者应当承担的义务。理解惩罚性赔偿的基本功能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掌握惩罚性赔偿和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路径。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标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重点)
识记:消费者的概念
理解:消费者各项权利的具体内涵
应⽤: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次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