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2015-2016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教体〔2015〕25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15-2016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实施方案。本方案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凡学院全日制学生均按本《标准》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组
1.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凤彩
副组长:吕春成董小强郭利斌章来方智文媛王海文
山西农业大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海文兼任。
2.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组(辅导员必须到场)
组长:梁国军
秘书:宇文章胡慧娟
成员:竞技体育中心教师
二、组织实施
1.《标准》的测试每学年一次,在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实施《标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组组织落实。
2.各系(院)根据学院统一安排,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计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
三、测试项目
《标准》测试项目为十项,均为必测项目,如下: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权重(%)备注
身高体重指数15必测
肺活量体重指数15必测
50米跑20必测
1000米跑(男)20必测
800米跑(女)20必测
坐位体前屈10必测
立定跳远10必测
引体向上(男)10必测一分钟仰卧起坐(女)10必测其中,学生身高、体重等项目的测试可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同一结果,可不重复测试。
四、测试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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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试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提高测试时间的利用率,保证测试效果。
2.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3.测试一般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测试过程中必须保证秩序,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在测试结果上签字。具体测试工作在教务处统一安排下,由竞技体育中心负责组织测试,各系(院)负责组织教育、督促检查,校医院负责现场医务监督和指导。
4.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由学生所在系(院)批准,经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竞技体育中心核准后,可以免予执行《标准》,所填表格及相关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5.依据《标准》对测试项目进行综合评定,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五、等级评定与登记
1.《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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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标准》按百分制计分。各测试项目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0分-89.9分为良好;60.0分-79.9分为及格;
59.9分以下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毕业年级学生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予以评定。
2.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由竞技体育中心妥善保存,专人负责收集、保存成绩登记表和统计资料,并定期归入学院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测试项目成绩由竞技体育中心汇总,并按照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学生测试项目的成绩、得分、评定等级由竞技体育中心负责登记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上,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在毕业时存入。
3.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者,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4.学生测试项目的测试值记录、得分、评定等级确因客观有误需修改时,应由学生向竞技体育中心书面申请,经相关测试教师、测试组总负责人、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后予以修改。
5.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地锻炼。
6.竞技体育中心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总结带有规律性的经验,每学期要对学院的测试数据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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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为学生体育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六、奖励与处罚
1.学院对《标准》的实施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给予奖惩。对评比达标优秀的学生,长期锻炼表现好的学生,身体形态、生理机能、身体素质等指标增长幅度大的学生,优秀的体育骨干,重视和支持工作并做出贡献的有关领导、辅导员和体育教师进行奖评。
2.达标合格率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内容之一。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者,方可参与奖学金等评优评先的评定;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金。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于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3.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七、器材设备
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建设运动场地,配备体育锻炼器材、设备和测试器材设备,以保证安全需要,达到锻炼目的。实施《标准》必须配备测试器材,选用的器材必须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到测试要求的合格产品。为保证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加强对测试人员和数据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测试要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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