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合肥市教育局、公务员局文件的通知
辖区各校(园):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0年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合教【2010】141号)文件精神,今年教师节期间,合肥市将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校(园)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民主评选,公正推荐。
2、各校(园)要面向基层,严格评审,认真把关。
3、各校(园)要严格控制上报比例,教职工在50人以下的,上报市优秀教师或有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候选人1名;教职工在50人以上的,上报市优秀教师候选人1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1名。
4、 各校(园)务必在6月25日前以下材料:
、《合肥市优秀教师、合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二份。
、《合肥市优秀教师、合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一览表》需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xinguo8880@126)。
⑶、推荐人选获得表彰的证书和2007年以来考核优秀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⑶、推荐人选获得表彰的证书和2007年以来考核优秀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⑷、此次评选推荐工作小结一份
报送材料地址: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5699989
庐阳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关于开展2010年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合教〔2010〕141号
各县(区)教育局、人事局,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人事劳动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市属学校:
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广泛宣传和弘扬广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为我市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做出贡献,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并拟于2010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近5年以来已获得国家和省、市人事、教育部门及教育工会表彰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上述人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表彰名额300名,其中优秀教师26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4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广泛宣传和弘扬广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为我市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做出贡献,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并拟于2010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本次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近5年以来已获得国家和省、市人事、教育部门及教育工会表彰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上述人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表彰名额300名,其中优秀教师26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4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原国家教委教人〔1998〕1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在近三年的学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关心爱护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在“走入学生家庭,走入学生心灵”、“提升素质,科学发展”等活动中,事迹突出,成绩显著,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具有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平时工作认真,踏实肯干,大胆创新,不断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路子,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新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和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关心爱护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在“走入学生家庭,走入学生心灵”、“提升素质,科学发展”等活动中,事迹突出,成绩显著,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具有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平时工作认真,踏实肯干,大胆创新,不断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路子,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新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以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和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1、评选推荐工作要保证公正性和透明度。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推荐人选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按人事隶属关系逐级申报。各级教育、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逐层推荐。为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凡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一票否决”的一律不得参评。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在评选和确定推荐人选时要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人员所占比重。要注意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地区、学校倾斜,特别是要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实际贡献,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率为标准评价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倾向。
3、推荐人选要切实保证专任教师比例,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应严格控制在下达的指标数以内。在学校及幼儿园中从事教育管理的人员一律不得占用教师的指标参评。社会力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1、评选推荐工作要保证公正性和透明度。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推荐人选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按人事隶属关系逐级申报。各级教育、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逐层推荐。为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凡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一票否决”的一律不得参评。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在评选和确定推荐人选时要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人员所占比重。要注意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地区、学校倾斜,特别是要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实际贡献,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率为标准评价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倾向。
3、推荐人选要切实保证专任教师比例,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应严格控制在下达的指标数以内。在学校及幼儿园中从事教育管理的人员一律不得占用教师的指标参评。社会力
量办学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分别纳入有关县区评选范围,请各有关县区在推荐过程中予以重视,及时将本次评选政策及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的民办学校,并保证在上报的人选中社会力量办学的教师、教育工作者占一定比例。市属学校申报时,教职工数在100人以内的学校限报1至2人参评,其中教师不少于1人;100人以上的学校限报2至3人参评,其中教师不少于2人。
4、各县、区,各单位对推荐上报的人选,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委(监察)部门意见,并按属地原则征求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理部门意见。
四、奖励办法
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2010年教师节期间,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将联合发布表彰决定,向“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证书。
五、组织领导
成立“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
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通过评选表彰奖励,促进我市教职工队伍建设,为合肥市滨湖大城市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4、各县、区,各单位对推荐上报的人选,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委(监察)部门意见,并按属地原则征求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理部门意见。
四、奖励办法
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2010年教师节期间,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将联合发布表彰决定,向“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证书。
五、组织领导
成立“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
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通过评选表彰奖励,促进我市教职工队伍建设,为合肥市滨湖大城市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6月28日-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送下列材料:
1、《合肥市优秀教师、合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合肥市优秀教师、合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各一式二份(《一览表》需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hfsjyjrsc@126)。
2、推荐人选获得表彰的证书复印件和2007年以来考核优秀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总结一份。
报送材料地址:市教育局人事处
联 系 人:丁家祥 胡云祥
:2632335 2629402
附件1 合肥市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2 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3 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附件4 合肥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6月28日-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送下列材料:
1、《合肥市优秀教师、合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合肥市优秀教师、合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各一式二份(《一览表》需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hfsjyjrsc@126)。
2、推荐人选获得表彰的证书复印件和2007年以来考核优秀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总结一份。
报送材料地址:市教育局人事处
联 系 人:丁家祥 胡云祥
:2632335 2629402
附件1 合肥市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2 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3 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附件4 合肥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公务员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为保证2010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成立“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方东玲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单 虎 市公务员局局长
朱志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克联 市教育纪工委书记
成 员:方 玲 市教育工会主席
胡坤焯 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
吴庆防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沈 昊 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主任
朱迎友 市教育局法规处处长
李志平 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
崔 扬 市教育局宣教处处长
张曙和 市教育局组干处处长
王莉莉 市教育局人事处副处长
张承冲 市教育局基教处副处长
丁家祥 市教育局人事处副处长
办 公 室 主 任:王莉莉 市教育局人事处副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丁家祥 市教育局人事处副处长
成员:马国庆(市公务员局)、吕维勤、胡云祥(市教育局)
附件2:
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分 配 名 额 | 备 注 | ||
小 计 | 优秀教师 | 优秀教育工作者 | ||
肥 东 县 | 68 | 60 | 8 | |
肥 西 县 | 48 | 43 | 5 | |
长 丰 县 | 48 | 43 | 5 | |
瑶 海 区 | 17 | 15 | 2 | |
庐 阳 区 | 17 | 15 | 2 | |
蜀 山 区 | 17 | 15 | 2 | |
包 河 区 | 21 | 18 | 3 | |
经济开发区 | 5 | 4 | 1 | |
高新技术开发区 | 3 | 2 | 1 | |
新站试验开发区 | 5 | 4 | 1 | |
市属学校 | 36 | 31 | 5 | |
合肥学院 | 6 | 4 | 2 | |
市委党校 | 2 | 1 | 1 | |
市 电 大 | 1 | 1 | 0 | |
市人社局所属技校 | 6 | 4 | 2 | |
合 计 | 300 | 260 | 40 | |
说明:各县、区分配名额中包括辖区内的中央、省直及市直各有关单位所属和民办的中小学、幼儿园。
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合肥市
审
批
表
单位:
姓名: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公务员局
印制
姓名 | 性 别 | 合肥市人事考试网站民族 | 出生 年月 | |||||
学历 | 参加工作 时 间 | 政治 面貌 | ||||||
教龄 | 专业技术 职 务 | 行政 职务 | ||||||
拟奖励名称 | ||||||||
工 作 简 历 | ||||||||
受过 何种 奖励 | ||||||||
主要先进事迹(不超过1500字) |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基 层 公 示 结 果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直主管 部门、县 (区)人 事、教育 部门审核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批 准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说明:此表由组织填写
附件4:
合肥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制表单位盖章)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性 别 | 民 族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学历 |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 现任行政 职 务 | 教 龄 | 申报表彰类别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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