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公务员制度重要知识点
第一章 国家公务员制度导引
1.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它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也包括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委、社团组织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2.狭小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英国,
公务员考多少分能考上
对象是中央政府行政系统中非选任和非委任的事务官员。
3.中等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美国,
对象是联邦和州的中央政府行政机关中所有公职人员。
4.宽大范围的公务员主要国家是法国、德国、日本,对象是从中央到地方所有国家机关(除国会议员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美国在1883年通过了《彭德尔顿法》,在1978年颁布《文官制度改革法》。
6.法国在1946年通过了《公务员总章程》。
7.日本在1947年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法》。
8.我国公务员制度建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84-1993年,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创立;
第二阶段1993年至今,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完善。
9.1986年-1988年,我国形成了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三大要件”:
组建人事部、筹建国家行政学院、制定国家公务员法规。
10.从1989年起,先后在国务院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环保局、国家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建材局等6个部门和深圳、哈尔滨两个城市进行了试点。
11.一个机构同时挂党委工作部门与政府工作部门两块牌子的单位,原则上列为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
12.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要列入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要经过人事部审批或同意。
13.我国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进”、“出”、“管”。
14.把义务与权利作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这对我国人事制度安排来说,属首创。
15.在我国当前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各级政府的人事行政机关。
16.部外制典型的国家是英国、美国,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统之外,设立相对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
17.部门制典型的国家是法国、德国,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统之内设立公务员管理机构。
18.折衷制主要指在政府行政系统之外,设立独立的专门负责公务员考选的人事机构,除考选外的其他公务员管理事务,则由设在政府行政机关系统之内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和各行政部门的人事机构自行管理。
19.国家公务员管理与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督主体、监督内容及其处理方式、监督对象及其法律责任。
20.我国公务员监督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事部门,
监督的对象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以及直接参与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1.激励竞争机制表现为:一是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的实行,发挥了激励导向作用;二是参上能下有了突破,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公开性、竞争性正在加强;三是“出口”初步畅通。
22.廉政约束机制表现为:一轮岗、回避初见成效;二国家公务员的纪律和行为规范意识自觉性增强;三国家公务员的权益保障和监督约束机制初步建立。
第一章 国家公务员制度导引
1.简述中国公务员制度建立的基础。P3-4
⑴关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思想,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⑵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实践基础;
⑶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市场化价值取向的基础。
2.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比较。P15-16
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国家公务员不搞“政治中立”;
⑵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国家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
⑶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国家公务员不搞“两官分途”;
⑷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国家公务员不单纯片面追求“才能”。
3.我国公务员制度同传统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比较。P16-17
⑴具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⑵具有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
⑶具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⑷具有廉政勤政的保障机制;
⑸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职位分类制度 
1.人事分类可以分为职位分类和品味分类。 
2.职位是由三个要素组成的:组织分配、单位工作量、职务与责任的结合。 
3.职位分类是依据国家公务员的职位,按照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四个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国家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4.职位六特点:①职位是执行公务的基本单位,是组织机构的细胞和最小单元;
②职位是以“事”为中心而设置的;          ③职位有数量限制;
④职位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也具有可变更性;⑤每一职位都有一定的标准;
⑥每个职位对应一定的类别和等级。 
5.品味分类强调以“人”为中心,最早是在英国。
职位分类强调以“事”为中心,最早是在美国。 
6.职位分类制度的内容有:进行职位设置,拟定职位说明书,确定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确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职位的后续管理四项。 
7.进行职位设置包括四个阶段:职能分解、职位调查、职位评价、职位设置。 
8.职位设置包括四项主要内容:一是确定职位职责;二是确定职位的设置层次;    三是确定职位设置的数量;四是确定职位名称。 
9.职位后续管理的内容是按照规定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增设或废止职位,或根据职能变化情况调整某些职位的内容。 
10.在确定每个公务员的级别时,首先依据国家公务员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范围,再根据国家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工作实况、个人学历和资历情况,综合确定国家公务员职务级别。 
11.把职位分类和品味分类有机结合起来,体现了人事分类制度的发展趋势。 
12.国家公务员的报酬是依据其职务级别来领取的。 
13.非领导职务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不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权和责任的职务。它的序列包括八个职务等次: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14.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个序列。 
15.国家公务员级别确定的具体内容包括三方面:
①各级国家公务员担任的职务,也就决定了应该对应的级别范围;
②各级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情况,对其具有重要影响;
③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决定在同一职务层次上的一些特殊职位的初始任职级别,可以高于一般职位的级别。 
第二章 职位分类制度
1.比较职位分类与品味分类的优缺点。P26 
职位分类的优点(1)以“事”为中心,使人事管理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2)有一套严格的法规文件;(3)以工作决定报酬,实行同工同酬;
(4)为考试录用、考核奖惩、升迁等各项管理提供客观依据。
缺点(1)因分类结构严谨,使流动配置受到限制;
(2)严格的分类标准缺乏一定的灵活性,不适宜于人才资源的全面开发与管理
(3)职位分类技术性强、工作量大、手续繁琐,费时费力。 
品味分类的优点:(1)以“人”为中心,有利于吸收受教育程度较同和较优秀的人员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
(2)便于选拔和培养通才,培养人的全面能力,发挥人对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缺点:(1)限制了学历低而能力较强的人员的才能发挥;
(2)不以工作好坏决定所得报酬的多少,常常造成工作贡献大、成绩优异
人员因资历、学历条件的限制报酬低。
2.简述中国职位分类制的特点。P31-33 
(1)职位、品味因素相结合确定级别;
(2)正常的晋级增资制;
(3)调转升迁的相对灵活性。 
3.设置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动因。P37-38 
(1)适应国家行政机关某些职位特点的需要;
(2)稳定国家公务员队伍中的业务骨干的需要;
(3)克服“官本位”现象的需要;
(4)减少行政领导职数、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
(5)规范对原有相当待遇人员管理的需要。 
4.建立职位分类制度的意义。P33-36 
(1)为公务员的考试与任用提供了科学标准;
(2)为公务员的考核提供了参照系;
(3)为公务员工资待遇的确定提供了依据;
(4)为开展公务员培训提供了明确要求;
(5)为巩固机构改革的积极成果作了铺垫;
(6)为实现办事高效创造了积极的条件;
(7)为促进整个人事管理体制的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第三章 录用制度 
1.公务员录用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仅限于对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录用的行为主任是国家行政机关;录用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系统以外的工作人员;录用的方法是“凡进必考”。 
2.在中外历史上,选拔官员的办法最主要的有选举、推荐、考试、考核等四种。 
3.我国的科举制度开始于公元606年,沿袭至公元1905年,历时1300年。 
4.我国在1989年开始实施考核录用制度。 
5.实行考试录用制度被认为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6.录用的原则有公开原则、平等原则、竞争原则、择优原则。 
7.公务员在报考资格中有两个“打破”,是打破了非公有部门人员身份的限制和打破了城、乡之间的区域限制。 
8.公开是竞争的前提,平等是竞争的保证,择优是竞争的目的。 
9.公务员报考条件可分为基本条件和特别条件,基本条件是权利条件、品质条件、能力条件。 
10.根据报考条件的内容,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11.积极条件是从正面对报考国家公务员所需要的条件加以规定。 
12.消极条件是从反面对报考国家公务员不应的条件加以限制或排除。 
13.公务员录用考试可分为笔试、面试、“特试”三种。 
14.录用公务员必须有编制空缺,并制定录用计划。 
15.录用公务员的第一个环节是发布公告,最后一个环节是录用,关键环节是考核,考试在考核之前,在报名和资格审查之后。 
16.公务员录用的管理机构是各级政府人事部门。 
17.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 
第三章 录用制度
1.实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意义。P44-46 
(1)有利于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 
(2)有利于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公务员录用计划的内容。P53 
(1)用人部门名称及其编制数、缺编数和拟增总人数;
(2)拟录用职位名称、专业、人数及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3)招考的对象、范围及采取的考试方法。 
3.公务员录用的程序。P54-56 
(1)发布公告;(2)报名和资格审查;(3)考试;(4)录用考核;(5)体检;⑹录用。 
4.如何对录用实施监督。P58 
第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第32条规定,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从事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61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