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务川自治县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1.22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字 号】务府办发〔2015〕7号
【施行日期】2015.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州省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务川自治县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务府办发〔201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务川自治县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月22日
务川自治县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广东佛山“12·31”爆燃事故、 上海外滩“12·31”踩踏事故、哈尔滨“1·02”火灾事故、贵州水黄公路“1·02”道路交通事故、湖南郴州“1·02”建筑施工事故等一系列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维护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县公共安全形势稳定,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公共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公共安全隐患治理能力,实现“六个坚决防止”,确保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坚决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案(事)件发生;二是坚决防止重大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事)件发生;三是坚决防止暴力恐怖案(事)件发生;四是坚决防止大规模体性事件发生;五是坚决防止大规模赴省、市上访或进京非访案(事)件发生;六是坚决防止有影响的恶性案(事)件和网络舆情炒作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物品、重点时段”,修订完善各项预案,优化力量布局,实施网格化管理,对公共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综合整治、彻底消除”,坚决做到“盯得住、守得好、不漏管、不出事”。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工作,以添加剂、肉类等为重点,对
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采购查验、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严防不合格食品及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监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以新版GSP为抓手,以药品流通企业转让证照,设备的检验与维修,药品的储存条件,药品的购进验收等为检查重点,全面部署药品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活动,要求企业认真梳理,及时整改;严格药品零售企业行政审批程序,确保药品企业持证经营、按证经营,药品从业人员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结合药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GSP跟踪检查、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批发、连锁企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排查。督促企业对房屋及各设施设备隐患,特别是要害部位,如车间的压力容器、仪器室毒性试剂、防火设施定期检查、检修;建立健全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毒麻药品购入、储存、生产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教育,规范化,常规化的进行全面安全教育;督促企业落实药品生产质量风险定期分析会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章操作、违规生产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领导:邹晓松
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1.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各产煤乡镇和安监局要深刻吸取辽宁阜新“11·26”和六盘水“11·27”两起煤矿重大事故教训,全面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8号)要求和11月28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上陈敏尔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控力度。二是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抓好矿井瓦斯、水害、顶板、通风、运输、机电等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入井检身、学习培训、班前会议、探放水、一炮三检、瓦检、矿级领导带班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图实不符,超出安全专篇,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责任领导:邹林波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泥高乡人民政府。
2.开展城市公交等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以重特大安全事故预防为中心,以公共交通工具、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等安全监管为重点,狠抓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公交运营企业和有关单位落实内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每辆公交车配备1名专(兼)职安检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上公交车,切实提高公交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用车、面包车等“六类重点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把“进出站”、“进出城”等关口,落实七座以上车辆必查措施,严查严管“三超一疲劳”、黑面包车非法经营、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坚决制止面包车超员、农用车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严格危爆物品运输环节的监管,确保人民众出行安全。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责任领导:涂 松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经贸局、县农牧局、县运管所、县客管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强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和县安委会各专业办要认真吸取湄潭县“10·6”爆炸事故和丰乐镇“11·6”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针对春节期间我县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的实际,加大“土火炮”的打击整治力度,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经营、运输、燃放等相关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严禁采购、销售非法产品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库房超量储存和一店多库。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责任领导:邹林波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运管所;各乡镇人民政府。
4.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特点,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物、农村30户以上村寨、学校、幼儿园、“三合一”及“多合一”场所、节庆活动场所等易发生死伤火灾事故的地方为重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全面整治消防设施损坏关停、消防器材缺失、疏
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消防安全设施未经审批、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等严重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重处各类火灾事故和消防违法行为,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整治,有效遏制“小火亡人”和农村“火烧连营”火灾事故,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各项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拥挤踩踏等死伤事故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