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4.28
【字 号】黔南府办发〔2022〕7号
【施行日期】2022.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黔南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南府办发〔2022〕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黔南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结合黔南实际,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政府职能优化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动态调整公布州、县、乡三级政府2022年版权责清单。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州、县两级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依法编制并公布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臵行政许可事项。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制定公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动态调整公布州级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加快推动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纵横循环联通,到2022年底前,“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达70%以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5%以上。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总客服”作用,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不低于95%。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市场监管局、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打造黔南“贵人服务·十不折腾”营商环境特品牌。开展“十不折腾”专项行动,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措施,曝光典型案例,推动各地各部门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营造“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企业满意度,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产业招商办〕;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度应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认真开展州委、州政府(含两办)和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审核。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信用承诺、修复和异议机制,依法依规界定、惩戒失信行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局、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科学编制州政府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制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根据上位法律法规立改废释
情况,组织开展州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坚决杜绝违宪和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情形。(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
  (五)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落实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政府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与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沟通协商,推行法规规章草案与配套规定同步研究、同步起草,增强法规规章整体功效。严格立法责任,政府规章备案及时率达100%。(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
  (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起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法制审核责任,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覆盖。起草部门未采纳合法性审核意见且无充分理由依据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立与发文部门信息互联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报备及时率达100%、备案审查合格率达100%。(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州各级行政机关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筑牢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州委党校主体班课程,州政府领导班子至少举办2期法治专题讲座。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定期开展干部职工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牵头单位: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州委组织部、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州委党校?黔南行政学院?、州级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时制定公布本级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022年5月前制定出台州政府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对应当听取、采纳法律顾问意见而未听取、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后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对涉及市场监管、环境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等领域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开展跟踪反馈,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延期或者停止执行。将是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班子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委依法治州办?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福泉、贵定、龙里、瓮安等4个县(市)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工作并全州推开,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逐步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等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牵头单位:州委编办,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级行政执法部门,福泉市、贵定县、龙里县、瓮安县人民政府)
  (十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野生动
植物保护、交通运输等关系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对电信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等新型犯罪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禁毒“大扫除”三年专项行动,持续提高人民众安全感、满意度。(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教育局、州林业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优化执法方式。严格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鼓励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制定《黔南州重点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推行适当形式对当事人督促整改和教育,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