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4.23
【字 号】铜府办发〔2022〕14号
【施行日期】2022.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
正文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强化工作统筹调度,会同责任单位细化分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分别于4月30日、6月25日、9月25日、11月25日前报送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工作落实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打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3日
铜仁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全流程监管,持续擦亮“贵人服务、一视铜仁”品牌,奋力打造国内一流“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铜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审批质效
  (一)强化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严格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目录及地方性法规,依法将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年底前编制公布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着力规范行政许可。逐项制定并公布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结合实施情况确定实施规范的子项、办理项,明确中介服务、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年检年报等内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金融、能源、交通、公用事业等行业涉企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最大程度为企业办事创业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铜仁中心支行、铜仁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四)深入推进排污许可改革。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深化排污
许可与执法监管、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环境保护税管理衔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投资类项目审批改革。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5个工作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56个工作日内;小型社会投资项目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六)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依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对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重复设立的行政许可等开展专项清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
  (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深入推进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探索其他类型工程建设项目改革路径。(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八)全面实施重点领域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安全领域“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开展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快“互联网+监管”应用。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打造“全市统一、多级协同、依法监管、公众参与”的“一网统管”体系,建立监管风险预警及核查处置机制,实现监管事项一体化、数据支撑一体化、业务协同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打造一批特监管应用场景,对接融通一批自建监管系统,汇聚共享一批监管业务数据。(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十)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监管。创新运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升级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督平台功能,强化招投标全方位、立体式监管。(牵头单
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严格按照应急系统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省、市应急系统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计划,强化监管执法、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医保基金全链条监管,强化部门综合监管和联合惩处,严厉打击欺保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以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医疗美容乱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专项监督执法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全市医疗市场秩序。持续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互通和应用,切实便捷广大人民众看病就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做好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2.0 版本升级改版,加强实际应用管理,实现双随机监管过程、检查结果等数据汇聚至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确保完成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全覆盖、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开放,健全完善信用承诺、修复和异议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铜仁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规范涉企收费。严控涉企收费,严禁强制摊派、创收,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服务收费,引导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收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落实收费基金减免优惠政策。继续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工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收费基金减免优惠政策,继续开
展政策宣传及督促检查等工作。继续执行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公示制度,保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的常态化更新,确保征收各项收费基金公开、透明。(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全面推进事前诚信教育,动态评估行政许可实施效果。充分评估行政许可清单实施情况和风险隐患,逐项明确监管主体、重点环节、监管规则和标准等。持续强化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管责任和措施。持续深化事前开展诚信教育、事中“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事后包容审慎监管全链条信用闭环模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建立健全税收协同共治机制。深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金融机构融资授信与纳税关联机制,加强税警协作,共同打击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深化符合铜仁发展实际的“税院联动”机制、“银税互动”合作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和国有资产发展中心、人民银行铜仁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市相关单位及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