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答案(共60
题)
1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23年全国司法考试
A.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标准化
B. 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C. 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D. 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我国的审判制度包括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实施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标准化。选项B说法错误。《人民调解法》第5条第 2款规定,基层人民己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选项C 说法正确。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
权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包括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等。选项D说法正确。我国的检察体制实行“检察一体化”,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
2 1980年,甲乙丙丁四国订立多边关税公约,约定相互给予对方的出口到本国某类商品的关税以优惠待遇。该多边公约同时明确,缔约国之间因条约事项产生的争端应提交国际法院管辖。2008年年底,甲乙两国交恶,乙国单方面宣布对甲国出口到乙国的某类商品实施20倍于条约规定的关税。甲乙两国就此问题产生争端。乙国向联合国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指责甲国的行为违背国际义务,要求其承当国际法律责任,国际法院受理了此争端。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关于国际法院对本案争端的解决,以下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 乙国无权就此争端向国际法院起诉,因为国际法院管辖权的行使应以当事双方的书面同意文件为依据
B. 若国际法院中有一个具有乙国国籍的法官,对于本案的审理,甲国有权申请该法官回避
C. 国际法院若就本案作出判决,判决书应开庭宣读,并自宣布之日。起对各当事国发生拘束力
D. 国际法院若就本案作出判决,判决书应开庭宣读,若任何一方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安理会上诉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国际法院是根据《联合国宪章》而设立的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构成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权,须满足如下条件:(1)对人管辖——即谁可以作为国际法院诉讼与事方。
根据《国际法院规约》,有3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①联合国的会员国;②非联合}目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③既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国家。作为诉讼当事国,这3类国家的地位是相同的,国际组织、法人或个人都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
(2)对事管辖——什么事项能够成为国际法院的管辖对象。
①自愿管辖,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如甲乙两国因领土划界问题发生争端,甲乙两国共同缔结了一项条约约定将该项争端提交图际法院解决,此即自愿管辖情形。
②协定管辖,条约或协定中约定将有关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如甲乙两国签订专属经济区条约,该条约中规定,因该条约解释、履行发生的争端交国际法院裁判解决。后两国将因该条约履行发生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裁判,此即协定管辖情形。
③任择强制管辖,《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发表声明就相应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当事国,接受法院的管辖具有强制性。“任择”指的是,是否发表声明由国家决定,“强制”指的是一旦符合条件,国际法院即有管辖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案中国际法院有协定管辖权,因为当事方订立的多边条约明确缔约国之间因条约事项产生的争端应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解决,选项A错误;对涉及法官本国的案件,该法官有参加审理的权利,不适用回避制度,选项8错误;国际法院的判决书在法院开庭宣读,并自宣布之日起对各当事国发生拘束力,该判决是终局性的,选项C 正确,D错误。
3 出租车司机甲送孕妇乙去医院,途中乙临产,情形危急。为争取时间,甲将车开至非机动车道掉头,被交警拦截并被告知。经甲解释,交警对甲未予处分且为其开警车引
道,将乙及时送至医院。对此事件,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在此交通违章的处理中,交警主要使用了演绎推理
B. 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进行了法的价值判断
C. 交警对违章与否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
D. 出租车司机甲对法律的理解,不属于法律解释的范畴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A项错误在于,使用演绎推理必将做出处分。C项错误在于,行政解释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交警作出的解释不属于行政解释,而是非正式的解释。D项错误在于,这属于任意解释.
4 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则以下做法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A. 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该法官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B. 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该法官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上级机关申诉
C. 在复议和申诉期间,对法官的处分、处理决定暂停执行
D. 对法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决定造成法官经济损失的,该法官有权获得赔偿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我国《法官法》第44条规定,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规定作出处理。复议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法官处分、处理决定的执行。
该法第47条规定,对法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抱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故依照上述两条的规定,选项C不正确,在法官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符合题意,中选。
5 商船圣母号和特达尼号在海上因为船长过失发生碰撞,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关于两船碰撞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法中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
A. 如果圣母号和铁达尼号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则只能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B. 如果圣母号和铁达尼号在我国内海发生碰撞则只能适用我国法
C. 如果圣母号和铁达尼号的国籍均为美国,而两船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则应当适用美国法
D. 如果圣母号和铁达尼号的国籍均为美国,而两船碰撞发生在日本,则应当适用日本法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案的法律适用: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管碰撞发生于何地,损害赔偿均适用船旗国法律;非同一国籍的船舶碰撞发生在公海上,适用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法,否则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具体到此题中A、B项说法过于绝对,因条件未给定两船是否为同一国籍的船舶,若他们为同一国籍,则就应当适用两船共同国籍国的法律,因此两项均过于武断而错误。因此只有C 项正确。
6 以下哪一选项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A. 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思想
B. 马克思主义有关法的本质和作用的思想
C. 研究社会王义法治理念的方法论
D.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理论体系主要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局部组成.马克思主义的这三个组成局部,不仅包含着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的方法论,而且包含着人民主权思想、法的本质和功能的思想,法律权威的思想等,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和源头。马
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主要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法治思想和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的组成局部是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应选项A、B、C项正确。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不断升华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故D项错误。
7 乙国提名威廉担任乙国驻甲国使馆馆长,甲国宣布其为不受欢送的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相关规定,以下哪一选项正确?
A. 甲国可以随时不加解释即通知乙国威廉为不受欢送的人
B. 甲国必须解释具体的理由,才能宣布威廉为不受欢送的人
C. 如果甲国不解释具体的理由,乙国可以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