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双师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学院决定进行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
原则上在编(含合同制)的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均可申请认定。
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的基本条件
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
1、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
4、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活动。
三、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各系部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申请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同时提交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经企业单位签章的工作经历、业务鉴定、评语、成绩等证明材料、系部确认的实验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评定书等)的复印件。
2、初审认定。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和部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代表组成的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小组,依据双师素质教师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初步审定,并将初审合格的教师认定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2011年9月20日前报学院教务处。
3、教务处进行有关材料的核实。将审核合格的双师素质教师材料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报院长批准,人事处备案管理。
4、学院公布并颁发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
四、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途径与措施
各系部应根据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
1、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职称资格、考评员资格的培训考试。
2、发挥校企合作优势,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通过科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方式带动一批教师参与生产实践和科研开发工作,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山东教师资格证
3、选送部分教师到企业、科研院所等进行短期或中期专业培训,在寒暑假有计划地选送专业骨干教师到教育部指定的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学习和参加教育厅组织的双师素质培训。
4、根据教师实际情况,选送部分教师到合作企业进行顶岗实践锻炼。
5、优先安排双师素质教师参与科研项目开发、教材的编写、指导年轻教师进行实践能力培养,为双师素质教师的成长提供更多平台。
6、学院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向双师素质教师倾斜,在同等条件下双师素质教师优先。
五、其他要求
1、到2015年,各系部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要达到90%。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课教师应全部具备双师素质。
2、提供的证书及有关材料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3、学校以外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应提交法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技术文件或相关获奖证书。
4、教师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的工作经历,需有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应用技术研究成果的应用或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等需有相关的证明。
5、本办法中的近五年,是指按申请认定之年计起至前推五年之内的时间段。
6、双师素质教师资格首次认定后,该项工作纳入常规工作并进行动态管理,两年确认一次。
7、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