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招生考试报考点(2330)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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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2330)的考生,报名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报名公告和各报考点的公告信息及有关要求,了解各报考点的受理报考范围,按照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
一、受理范围
1.牡丹江市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以及考试科目含“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的考生。
2.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学校应为牡丹江市高校,我院不接收外省市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论户籍是否在我市)以及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市的非应届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3.往届生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在牡丹江市。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阶段提交本人
户口簿图片;不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期限至少涵盖报名确认期间。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无需重复填报。
三、网上支付须知
1.所有在我院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2.考生网上支付时应按照网报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缴费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网上确认期间不再受理补交报考费。
3.考生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选报考点的受理范围,慎重缴费。凡未按公告及有关要求报名,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擅自填报、误填、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若考生取消已交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及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并经对账结算后再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预计于12月底完成。
6.因考生自身原因(如未网上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已报名并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四、网上信息确认安排
1.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4日12:00,逾期不能上传。
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未确认的考生我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视为放弃网上确认,不予补办。
4.考生网上信息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进行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提供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6.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7.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8.特别提醒:建议考生不要选择确认的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若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五、网上确认需上传的材料标准
(一)所有考生必须上传图片(四张)。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建议穿着深服装)。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前方(请勿佩戴眼镜
、美瞳拍照),嘴巴自然闭合,耳朵露出、对称,左右肩膀平衡,正脸头像水平居中,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JPG格式,照片大小5M以内不得进行后期技术处理。
(二)考生还须按下列要求上传的其它证件及材料照片(边框紧贴材料边框并保持完整且上传后水平):
1.牡丹江市内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牡丹江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
3.在牡丹江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地户籍往届毕业生须提供:(1)毕业证书;(2)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盖单位公章);(3)牡丹江市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盖社保部门公章),缴纳期限至少涵盖报名确认期间。
4.户籍在牡丹江市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可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在牡丹江市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地户籍自考生须提供:(1)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课程合格证明等;(2)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盖单位公章);(3)牡丹江市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盖社保部门公章),缴纳期限至少涵盖报名确认期间。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辨识的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或到现场审核。
六、打印准考证
七、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4.根据《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将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
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5.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八、注意事项
3.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时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和牡丹江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