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金昌市机构改革和人员
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
 省委办发[2001]90
20011130日)
中共金昌市委、金昌市人民政府:
《金昌市机构改革和人员编制精简方案》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1130
 金昌市机构改革人员编制精简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方案>的通知》(厅字[2001]25)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市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发[2001]59)精神,结合金昌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需要的党政机构,使之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改进党的作风,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和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有利于理顺市县乡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各项基础工作,有利于精干公务员队伍、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改革和精简,形成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基本原则:
——坚持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原则。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监督市场、公正执法和社会管理方面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机构,精兵简政,裁减冗员,优化结构,提高效率。
——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条块以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
——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金昌市行政管理、地域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发育度、人力资源状况等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并在实践中补充完善。
——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二、转变职能的主要措施
(一)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
1、着力实现政企、政事、政社职责分开,凡是能由市场调节的、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能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能由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职能,都要积极创造条件,进行下放和转移。解除政府与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全面落实企业自主权,撤并专业经济部门,政府机关
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和投资决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管理从企业分离出来的社会事务,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市场秩序,搞好社区服务,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和辐射功能。
2、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改进和完善行政运行机制。要理顺党委部门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原则上党委部门不设置与政府部门对口的机构,确需党委、政府共同承担的职能,要采取合署办公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办法。要理顺各行政层次之间的关系。按照必要的集中和适当的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市、县()、乡()之间的事权范围,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要按照便于统一领导和管理的原则,科学配置部门之间的职能,尽量减少和避免交叉,防止多头管理。要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管理为主”的原则,将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要明确分工,分清主次,确定牵头部门。对于调整、转移、下放的职能,都要以“三定”的形式规定下来。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对现有行政性的审批事项全面进行清理,凡是不属于政府职能和不应由政府直接管理的事项,都要予以取消。即使有规定、有依据,但不符合现实情况的,也要重新审核,能转移的
转移,能下放的下放,能改为备案的可改为备案管理;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公开审批程序和结果,接受众监督;要简化程序,减少环节,规定时限,提高效率,改进服务,实行审批责任追究制。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整顿行政执法队伍
要给合实际情况,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范围和程序。要综合设置精干、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健全和完善“收支两条线”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三、机构调整
9金昌市市级党政机构设38个,其中:市委8个,市政府30(监察局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上垂直管理)
()市委机构设置
1、保留的机构: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市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与民族宗教事务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政策研究室、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部门管理机构:
老干部工作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
()市政府机构调整
1、撤销的机构:
农业委员会、人事劳动局、商务局、对外贸易经济局、土地管理局、就业服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矿山资源管理局。
2、新组建的机构:
对外贸易经济局、商务局撤销后,组建贸易经济合作局;人事劳动局、就业服务局撤销后,分别组建人事局(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土
地管理局、矿山资源管理局撤销后,组建国土资源局;新组建药品监督管理局。
3、更名的机构:
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发展计划委员会;
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局;
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科学技术局;
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建设局;
水利电力局更名为水利局;
广播电视局更名为广播电影电视局;
甘肃政法委最新人事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体育局;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更名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4、保留的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农牧局、林业局、文化出版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物价局、环境保护局、乡镇企业管理局、粮食局。
5、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市国防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6、部门管理机构:
新设农业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法制局更名为法制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县机构设置
永昌县委工作机构6个。
永昌县政府工作机构设18个左右。
四、市人大、市政协及法院、检察院、众团体、民主党派的机构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同步组织实施。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金昌市市、县、乡党政机关行政编制1496名。其中:市()939 名,精简25%;县334名,精简22%;乡()223名,精简20%。
()核定金昌市政法系统专项行政编制974名,其中:机关526名,精简l0 %。
()市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2—4人。市政府设市长1人,副市长3—5人。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各设正职1人,副职l3人。
六、人员分流措施
为了保证人员分流安排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按照“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于改善机关、企业、基层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达到优化组合,提高整体素质;按照“工作需要、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积极
推行竞争上岗和轮岗工作。实行一次定编定员,三年完成分流任务。参照省上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结合金昌市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使人员分流安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七、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在实施的步骤上,大体分动员部署、制定“三定”方案、实施“三定”方案、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做好机构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