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阜政办发[2010]28号
【发布部门】阜新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4.30
【实施日期】2010.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0〕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方案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9〕101号)的部署,为了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素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特制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以下简称“基本功训练”),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
辽宁省公务员局网站突破阜新”战略大局,更好的为阜新经济转型服务。依托国家出台的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标准,坚持与全市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相结合,与行政机关公务员素质现状及需要相结合的原则,以强化基本知识、提高基本技能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适应阜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基本功训练工作,进一步巩固公务员基本功建设成果,使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具备扎实过硬的基本功,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基本水平。
三、训练内容和方式
(一)训练内容
基本功训练内容分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两大类(即“双基训练”),共15项内容。其中必训科目6项,包括公文写作、公文处理,汉字书写与记录、电子政务、语言表达和调查研究;自行选训科目9项,包括政策法规、机关工作规则程序、业务知识、仪表举止、倾听记忆、
阅读理解、沟通协调、任务执行以及其他选项。
(二)训练方式
基本功训练工作主要采取集中轮训、公务员自学自训与以赛代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各部门可按照不同层级公务员岗位的实际需要,在训练中采取专题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推行情景模拟、拓展训练、业务竞赛等灵活多样的训练模式,保证实际操作时间不低于训练总学时的50%。有条件的县区和单位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大公务员喜闻乐见的训练活动,加强对公务员自学自练的指导,推动基本功训练工作顺利开展。
四、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1.市人社局负责制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规划,指导开展基本功重点必训科目的师资培训和骨干轮训工作,并对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
2.市政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和测评等具体实施工作;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开展所在地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的具体实施工作。
3.各级政府部门所属各处(科)、室组织本处(科)室业务科目的学习训练,公务员个人按要求参加轮训和自学自练岗位特需的专业知识。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10年4月至2010年11月):市行政机关对全市实施基本功训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区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必训科目和选训的普及训练工作。
2.第二阶段(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各县区、各部门围绕必训科目对公务员骨干开展训练和考核测评工作,实现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轮训一遍的总体目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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