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为⼤家分享了2022年四川成都⾼新区⼩学《成都市随迁⼦⼥接受义务教育电⼦通知书》办理须知,请⼤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为您发布的资讯。
1.适⽤对象
  在成都⾼新区居住,且在“5+2”区域就业的来蓉⼈员和本市户籍跨⾏政区域⼈员,其随迁⼦⼥申请在成都⾼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新区、锦江区、青⽺区、⾦⽜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个区域,简称“5+2”区域。
2.申请时间
  2022年4⽉20⽇—5⽉20⽇
3.申请条件
  ⼀、积分申请
  1.⾃2022年5⽉1⽇上溯12个⽉,申请⼈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基本养⽼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新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新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请⼈居住房屋性质应为“住宅”)。
  2.申请⼈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及其⼦⼥同⼀户籍的原籍户⼝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证明》等)。
  4.申请⼈与“5+2”区域⽤⼈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在“5+2”区域办理的⼯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未办理积分申请
  1.申请⼈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份证》、成都市公安局⾼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份证》)。
  2.申请⼈及其⼦⼥同⼀户籍的原籍户⼝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证明》等)。
  3.申请⼈与“5+2”区域⽤⼈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在“5+2”区域办理的⼯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2022年5⽉1⽇上溯12个⽉,申请⼈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基本养⽼保险满⼀年,且申请⼊学当⽉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2022年5⽉1⽇上溯12个⽉,申请⼈已在成都⾼新区连续居住满⼀年的相关材料。
  ①⾃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性质为“住宅”。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母、祖⽗母等)⾃购房者: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及房产证明;房屋性质为“住宅”。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性质为“住宅”)。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房屋性质为“住宅”)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申请⽅式
  2022年4⽉20⽇⾄5⽉20⽇,申请⼈登陆“成都市随迁⼦⼥就学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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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进⼊→到底部菜单栏“综合服务”→“义教招⽣⼊学平台”→“成都市随迁⼦⼥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登录平台。
5.审核流程
  (⼀)街道办初审
  5⽉份⼯作⽇,各街道办事处通过“成都市随迁⼦⼥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上对申请⼈上传资料、联资料进⾏审核。对未通过审核的,由平台反馈“初审不通过”,提⽰申请⼈补充上传资料或到现场补充相关材料。对通过审核的,由平台反馈“初审通过”。
成都教育局  (⼆)区教育部门复审
  5⽉份⼯作⽇,区教育部门通过“成都市随迁⼦⼥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开展复审⼯作。对复审通过的,由平台向申请⼈发放《成都市随迁⼦⼥接受义务教育电⼦通知书》(⼆维码);对复审不通过的,由平台进⾏反馈并提⽰不通过原因。复审不通过的,可修改、完善基础信息、补充资料等,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
6.公布学位
  7⽉第三周的⼯作⽇内,申请⼈在“成都市随迁⼦⼥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7.报到⼊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及⼦⼥按报到规定时间前往安排的学校,出具《成都市随迁⼦⼥接受义务教育电⼦通知书》(⼆维码),办理报到⼿续并确认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续的,视作放弃学位。
  温馨提⽰:
  1.申请⾮毕业年级转学及初中⼊学,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含学⽣姓名、⾝份证号、国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2.⼩学⼀年级⼊学对象为2022年8⽉31⽇前(含8⽉31⽇)年满六周岁的适龄⼉童。
  3.已在“5+2”区域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同⼀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
  4.已享受政策统⼀安排就学的随迁⼦⼥⼩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照2022年成都市⼩学毕业⽣升⼊初中学校相关政策安排升学,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5.⼩学、初中毕业年级(⼩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
  6.在⼊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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