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23年中考录取规则
成都市2023年中考录取规则如下:
1. 录取工作按照批次依次进行,“5+2”区域(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3个区,下同)普高录取工作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含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6个招生区域的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其他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 在录取中,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照顾,只享受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
3. “5+2”区域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职普融通班录取、征集志愿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一次集中补录:“5+2”区域普通高中(含公办、民办)及职普融通班、非“5+2”区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5+2”区域有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提出申请经批准的非“5+2”区域其他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均纳入补录,考生可网上填报3个志愿,按志愿择优录取。
4. 审查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示,若对公示内容
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审查单位(部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5. 2023年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按《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成招考委〔2022〕3号)执行,各区(市)县、所有学校(含公办、民办)指标到校生推选工作启动时间均不得早于2023年5月4日,“11+2”区域各类指标到校生的申报、审核均通过“成都招考”网上进行,具体工作日程另行通知。未在网上完成申报、审核的各类指标到校生一律无效;高中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指标到校生一律无效。
成都教育局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成都市教育局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