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及其对策
摘 要 浙江省高技能型人才主要呈现出总量不足、人才结构失衡、培训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落实相关政策不足、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意识不强、传统人才观念存在偏差等。浙江省在高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中,应加大高技能人才奖励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完善培养体系,改善高技能人才结构;改革评价方式,提高高技能人才比例。
关键词 浙江;高技能型人才;技能鉴定;培训体系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因此,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增强浙江省经济发展后劲和提升经济竞争力意义深远。
一、浙江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表现
1.总量不足
浙江省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17%,比全国低8个百分点。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人
才总量的比例不足6%。据2011年三季度浙江省就业报告显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级技能人才、技师、高级技师求人倍率均大于1,呈供不应求的局面。
2.结构失衡
从等级构成看,浙江省技能人才中,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上的比例为582517,与上海394021的比例相比,初级技能人才的比重偏大,中、高级技能人才比重偏小。现有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不能适应产业调整、技术设备更新、劳动组织岗位变化对人才素质的需要。
从产业结构看,浙江省高技能人才在一产、二产、三产的分布为0.4万、75.6万、25.8万,比例为0.4%、74.3%、25.3%,在一产和三产的高技能人才比例偏低。从行业分布看,高技能人才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分别为56.58万、15.15万、7.14万,占高技能人才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5.6%、15%、7%;而信息技术产业仅0.8万,占0.78%;农业林业仅0.43万,占0.4%,分布不合理。从企业性质看,非公企业高技能人才44.79万,个体企业13万,公有制企业44.05万,非公企业高技能人才比例偏低。
3.体系不健全
第一,一些院校在专业设置、教学内容安排上与市场需求脱节,院校同质化现象严重。院校之间发展不平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由于经费短缺,发展缓慢。第二,企业的主体作用有待加强。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重视不够,不愿在技术工人培训上增加投入。第三,技能人才培养公共资源建设不足。浙江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历史较短,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对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运行模式问题、功能定位问题、政府责任问题等,都还存在诸多认识上的局限。
(二)原因分析
首先,在政府层面,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还处在文件政策调整阶段,没有上升到法律规范层面。第一,职工培训经费落实不到位。国家要求企业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用于职工教育,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2010]36号)明确指出,要保证将职工教育经费的60%用于一线工人的教育培训。但是,从执行情况看,经费落实不到位,政府检查监督不力。第二,技工教育经费匮乏。国家规定城市教育费附加至少20%用于职业教育,但实际工作中技工院校得到的支持相当少,导致技工教育软件、硬件建设后劲严重不足。近年来,技工教育中新技术、新工艺的实训内容增加很快,设备投资大幅度增加,
技能训练消耗快速增长,经费的短缺给技工教育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很大的危机。第三,多元化的评价体系有待完善。技能人才考核评价方式单一,企业评价与企业生产脱节;院校学生鉴定与学历文凭考试缺乏有效衔接,影响了学生参加鉴定的积极性。
其次,在企业层面,作为高技能人才需求方的企业,没有很好地履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义务。第一,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后,大都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他们重视经济效益,对提高技能人才素质的认识不足,忽视企业职工培训,只考虑人才“够用”而不考虑“备用”。第二,部分企业缺乏对技能人才梯队建设的规划,对组织职工技能竞赛不够积极,职业(工种)仍局限在传统制造业,对新技能、新职业的竞赛项目开发力度不够。第三,高技能人才工资待遇难以落实。虽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高级工的工资待遇可相当于助理工程师的工资待遇,技师的工资待遇可以比照工程师,高级技师的工资待遇可以比照高级工程师,但这些规定在大多数企业里都未得到贯彻执行。
最后,在思想观念上,没有形成重视技能、尊重高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主要表现为:重学历文凭,轻技能技艺;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重高层次人才,轻一线技能人才。在舆论导向和政策措施上,往往对高级科技以及高级管理人才给予极大的关注,而对高技能人才的作用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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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加大奖励力度,营造社会氛围
第一,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表彰奖励力度。2011年6月,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浙江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将组织实施八大工程,其中之一是实施高技能人才选拔工程,今后两年在全省评选表彰10名“钱江技能大奖”、50名“首席技师”、300名“浙江省技术能手”。省政府办公厅已经出台评选办法,将对获得上述荣誉的高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要加大对优秀高技能人才事迹的宣传力度,介绍技能人才岗位成才的事例,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都能成才”的氛围,要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进行宣传,做到“既要做事又要造势”。
第二,选送优秀的高技能人才出国深造,实施“金蓝领培养工程”,建立高技能人才出国学习进修的机制。每年计划选派100名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教师到国外学习,学习国外先进工艺技术和技能教学的理念与方法。
第三,架构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通的立交桥。根据人社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
革发展的意见》([2010]57号),选择部分专业在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中进行专业职称评价试点,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同时改善高技能人才使用环境,落实高技能人才待遇,使高级工与助理工程师、技师与工程师、高级技师与高级工程师具有同等待遇,从而扭转重学历轻能力,重专业技术轻职业技能的倾向。